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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7月4日英政府专利署日前决定,已故王妃黛安娜的肖像属于公众所有,不能被注册成商标。
黛妃身亡后设立的慈善机构“黛安娜纪念基金会”7个月前向英专利署提出申请,要求将26幅流传最为广泛的黛妃肖像照片注册为商标,据分析,这个基金会是想通过此举获得黛妃肖像版权,今后可从带有黛妃肖像的商品生产厂家那里得到高额利润分成。
但专利署根据英有关法律拒绝了这项申请,认为黛妃肖像与任何一种具体商品都没有特殊的关联,不能作为一种商标,不应被这个基金会或其他有关机构所独占。
英政府人士认为,这一涉及黛妃肖像版权的纠纷带有典型意义,如果“黛安娜纪念基金会”的申请得到批准,会引起更多的社会名流提出类似要求,以阻止他们的名字和肖像不经授权就被他人使用。
黛妃身亡后设立的慈善机构“黛安娜纪念基金会”7个月前向英专利署提出申请,要求将26幅流传最为广泛的黛妃肖像照片注册为商标,据分析,这个基金会是想通过此举获得黛妃肖像版权,今后可从带有黛妃肖像的商品生产厂家那里得到高额利润分成。
但专利署根据英有关法律拒绝了这项申请,认为黛妃肖像与任何一种具体商品都没有特殊的关联,不能作为一种商标,不应被这个基金会或其他有关机构所独占。
英政府人士认为,这一涉及黛妃肖像版权的纠纷带有典型意义,如果“黛安娜纪念基金会”的申请得到批准,会引起更多的社会名流提出类似要求,以阻止他们的名字和肖像不经授权就被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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