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这里几乎每天都有重大新闻发生

点击展开全部

法律宝库

更多 >>

通用汽车买下Sidecar,就能抗衡Uber吗?

发布时间:2016-01-22 来源:知产力 作者:焦琼琼
字号: +-
563

       引言 

       2016年1月19日,就在通用汽车(GM)刚刚投资Lyft之后的两个星期,它又宣布收购了共享汽车领域的鼻祖——Sidecar公司。Sidecar成立于2011年,是美国最早的共享汽车平台,也是目前为止该领域两个龙头老大——Uber和Lyft最早的竞争对手。然而无论从融资规模,还是从市场份额上看,这个“鼻祖”从未赢过两家后来居上的公司。2015年12月31日,Sidecar正式关门大吉。那么,GM这次收购Sidecar,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呢? 

       据说是为了一件有着14年历史的专利。 

       那件有14年历史的专利 

       2002年,Sidecar的联合创始人兼CEO桑尼尔·保罗(Sunil Paul)获得了一项名为“确定高效交通路线的方法和系统”的发明专利(US6356838)。这项专利详细描述了一种叫车系统——乘客可以使用一个无线设备来发起叫车请求,这项请求会被传送到一个服务器上,服务器进而找到一位合适的司机。可以说,它准确地概括了如今所有的叫车、拼车服务。这项专利早于Uber和Lyft申请的任何一项专利。2013年8月,保罗将这项专利的所有权转让到了Sidecar公司名下,2015年9月又转让给了硅谷银行,直到本次被GM收购的前4天才又收回到Sidecar公司。 

       不过,这次收购中GM只是获得了这项专利的许可,专利所有权仍在Sidecar手中。保罗事后在自己的博客中说道,这项专利是Sidecar的核心资产,它可以被用来抵御市场上的现有竞争者。公司发言人也表示,Sidecar意欲将公司的一些包括专利和数据形式的资产进行货币化。这就意味着,该项汽车共享专利此后会开放许可和购买。无论是开放许可还是购买,对GM在共享汽车领域的布局都有很大影响。 

       首先,如果Sidecar打算开放这项专利的许可,那么就从侧面说明了GM从Sidecar处获得的专利许可并不排他。Uber、Lyft甚至其他同业竞争者也可以通过支付许可费来获得这项专利的许可,GM也就无法直接利用这项专利来与Uber抗衡。如果Uber和Lyft拒绝支付许可费,GM倒可以联合Sidecar向Uber等发起专利侵权诉讼。不过,诉讼结果如何,还得看这项专利的有效性。 

       其次,如果Sidecar考虑将这项专利卖出,除非收购方是GM,否则对于仅仅获得许可的GM来说,或许是更大的威胁。因为Sidecar也可以把专利卖给Uber或者Lyft,GM要想在共享汽车领域发展,也只能给以后的专利所有人持续支付许可费,并没有任何战略上的优势可言。事实上,这种“只卖公司,不卖专利”的收购在科技行业并不少见。2012年,苹果公司收购了一家名为Color的图片共享初创公司,却并没有买下它的专利。之后不久,Color就把自己的核心专利悄悄卖给了领英(Linkedin)。虽然目前为止,领英还没有使用相关专利进行任何的维权,但对于一家发展迅速的互联网公司,拥有一项特定领域的核心专利的确能为自己的无形资产增值不少。 

       目前为止,Uber和Lyft尚未对此专利问题作出回应。Sidecar方面也没有就是否会对Uber发起侵权诉讼进行表态。对于这项专利未来的走向,我们只能静待接下来的事态发展。 

       作用大小有待验证 

       不过,这项专利到底不能成为GM或Sidecar对抗Uber和Lyft的有力武器呢? 

       有可能。 

       毕竟,它确实早于Uber和Lyft的任何一项专利,并且描述十分明确,足以用来当做打击竞争对手的武器。而且,这项专利被137项相关专利申请引用过,其中包括苹果、思科、脸书、谷歌、IBM和Uber。这说明,这项专利在相关服务领域有很强的参考性和相关性。如果Uber和Lyft认可这项专利的作用,并同意支付许可费,那么Sidecar就只等收钱了。如果不认可,结果必定是诉诸法庭,那么这项专利的有效性就得接受考验了。 

       首先,这项专利到底是一项技术方案,还是一种商业模式,目前仍存在争议。如果最后被法院认定为一种商业模式,胜诉的可能性不大。毕竟2014年5月,Alice和CLS银行的案件已经为商业模式专利无效性提供了一个判决先例①。而如果说是技术方案,专利描述中并没有十分明确和详细的技术实现方法。毕竟保罗在冒出这个想法的时候,智能手机还远没有出现。 

       其次,Uber的成功不仅仅是依靠用手机叫个车那么简单。它在复杂算法上花费了多年时间,用以提升汽车共享体验的便易性。目前,Uber在美国也拥有了6项已经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包括“高精确度网络定位搜索”(US9135353),“街头图像入口检测”(US 9235775),“为实时需求服务提供动态定位的系统和方法”(US9066206),“通过使用便携计算设备提供实时需求服务”(US9230292),“沿着一条路线进行可返回的地标搜索”(US9151614),以及“使用大麦克指数进行电子地标记录检索以及地理位置搜索的方法和系统”(US9165074),另有11项已经公布的相关技术专利申请。可以看出,Uber的专利更能体现一些技术上的实现方法,并且拥有更多的细节创新。 

       总之,由于这项专利从来没有上过法庭,所以我们并不知道它到底有多大作用。如果这项专利真的像保罗坚信的那样作用巨大,他应该早就向Uber和Lyft发起攻击了,资金和时间也许是个问题,但是对于专利有效性,可能他自己心里也并不是百分之百确定。GM此次收购没有直接将这项专利的所有权买过来,可能也是处于这方面的考虑。 

       结语:拥有专利不等于一劳永逸 

       这场官司总会有人来打,不管是GM、Sidecar,还是二者联合,亦或是将来买下这件专利的第三方,它终究要接受实践的检验。如果最终判决该专利无效,GM无疑做了个亏本生意。就算是依靠Sidecar的团队进入共享汽车领域,市场也被Uber和Lyft瓜分得差不多了,除非想出新的模式,否则GM也难有作为。如果最终判决该专利有效,Uber和Lyft的确可能遭受重创。但是,通过专利打压竞争对手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从此获得整个市场。一种商业模式无论是谁最初创造的,只有真正懂得市场营销和运作、同时不断完善产品和服务的公司才能成为最后的赢家。 

       注 释: 
       2014年,Alice公司和CLS国际银行的专利侵权案件就提供了一个先例。Alice公司就某金融交易系统方法软件专利起诉CLS银行,美国最高法院最终认定Alice的专利权声明无效,并指出计算机系统实施抽象的想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对于抽象概念,即使用计算机来实现,写成方法专利权利要求的形式,也不是专利保护客体。

评论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