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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高智发明,一家发明公司,不产生发明专利,而是以购买的形式让国内高校、院所的“沉睡专利”出现在市场。它网罗一大批专利法的专家和科技专家,对发明人扮成天使,许以种种利益,但又用低廉的成本垄断发明人的发明,以授权许可甚至诉讼的方式获取长远巨大利润。
类似高智发明一类的职业专利买家,目前在中国颇受欢迎。这是一种针对发明创造的智慧的商业经营模式,还是一种通过专利发起诉讼以赚取巨额利润的“专利海盗”行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向发明投入,高智发明似乎并没有做错,那么争议缘何而起?本期报道将以高智发明为案例,从专利买家机构的运营模式、专利经营及专利市场三方面对争议问题予以关注。
本报记者 郝俊
“高智发明”意欲何为?
成立于2000年的高智发明公司,由微软前CTO纳森·梅尔沃德(Nathan Myhrvold)创立。在其股东结构中,微软、苹果、谷歌、思科、亚马逊等知名公司赫然在列。
如今,高智发明已成为国际专利交易中的“巨鳄”,然而对国内而言,包括其在内的职业专利买家神秘的面纱仍未彻底揭开。
为“知识产权的创造”投资
“高智发明是一家发明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上,这句简洁的描述多少会让人误以为它们的主业是搞技术研发。而事实上,其所拥有的大部分发明并非由自己研发完成,而是从遍布全球的公司、高校、科研机构和个人发明者等方面征集而来。
2008年10月,高智发明携一支专注于发明开发的投资基金进入中国。公司宣称,将与优秀的发明者合作,寻找并筛选出拥有市场前景的发明创造,帮助发明者将其发明创造开发成国际发明专利,继而通过专利授权等方式实现市场化。
随后,高智发明将触角伸向最有可能挖掘出优秀发明者的中国高校和科研院所,并普遍受到热情欢迎。在举办学术报告、专题讲座和洽谈会等初步接触后,众多高校与高智发明的合作逐渐深化,纷纷设立“国际发明联合创新基金”、“国际发明合作计划”等特别项目。
合作中,双方每年会设定若干面向国际市场、围绕技术前沿的发明创新研究主题,从申报基金的高校教师中进行挑选,予以资助。创新主题涉及无线通讯、生物医药、下一代芯片、普适计算、新材料、建筑建设、产品安全等众多技术领域。而平均资助额度为一年3万到5万美元。
签约后,受资助者须按合约完成发明创造,高智发明则为发明人申请国际专利。作为投资回报,高智发明要求取得该发明的全球独占的专利许可权。
此种投资行为,高智发明自认为是在为富有创造力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们所作的发明创新赋予专业的商业化途径。
而在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张平看来,高智发明这类公司的出现,其实意味着一个新型市场的诞生,即“知识产权的创造市场”向发明投资。
张平解释说,随着各个国家都开始重视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由此在创造领域的投入发生了变化,一些大企业、市场基金和金融机构开始意识到“知识产权的创造本身也是一种市场”,并发展出多种商业模式。
“在知识产权的创造市场里,有很多类似于金融衍生品的理念。”张平说,“金融衍生品一开始也不为人理解,这其实就是创设出来的一种规则。”
“我们强调专利的商业化”
不论是投资于发明创新活动以获取专利许可权,还是直接收购专利,高智发明都无意于将专利产业化。
“我们坚决不强调产业化这个词,我们强调的是商业化。”在参加日前举办的2011中国专利信息年会时,高智发明中国区总裁严圣在其演讲中直言不讳地说,“不管以什么形式,只要发明专利的价值得到认同了,那就已经达到目的了。说句难听话,变成了钱,那就是有价值的东西。”
美国国家公共电台曾披露,高智发明持有的3万多项专利中,仅有1000项是由他们自主发明的,其余均为购买而来。
这些专利如何被高智变成钱?严圣介绍说,专利变成商业化概念的前提是要把多项专利打包,因为单个专利通常没有意义,“强调单个专利的实用化或技术转化,是天方夜谭的事情。”
打包之后,高智发明通过技术入股、专利许可、转让和侵权诉讼等方式进行专利经营。
严圣举例说,苹果手机中共有26000多件专利,而苹果公司真正拥有的不到10%,大部分都是通过收购或交叉许可的方式获得。美国高通公司每年的110亿美金收入中,也有1/3来自于专利许可。
与苹果和高通不同,高智发明则完全属于专利的“非实施主体”(NPE)。而对于NPE的存在,美国国内亦有很大争论,矛头直指其通过侵权诉讼进行“恶意”专利经营的行为。
在普华永道对美国专利诉讼的一份研究中指出,2002年至2009年,美国非专利实施实体(NPEs)的中等损害赔偿共判付1290万美元,而对专利实施实体的相应判付为390万美元。
对此,高智发明并不承认获取诉讼赔偿是它们牟利的重要途径。严圣辩解说,公司从成立至今,仅有十几起诉讼,怎么可能是主要的经营手段?
尽管如此,高智发明仍被划入了“专利海盗”的行列。对此,高智发明CEO纳森·梅尔沃德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反问:向发明投入,我们错了吗?他认为:“公司长期以来一直被误解,我们只是在风险资本市场为发明创造创建了一个资本市场。”
专利交易暗藏玄机
全球最大的专利公司高智发明(Intellectual Ventures)进入中国已近3年时间,其与国内众多高校的密切接触近期开始引人关注。
而与此同时,高校与其展开的各项合作计划却变得愈加低调,甚至敏感起来。
在受到媒体的关注后,在与高智发明有深入合作的上海市某理工院校的网站上,记者尝试搜索相关资料时发现,有关于高智发明的通知、公告、项目简介和发明指南等均已不能公开浏览。
该校一位入选合作项目的教授也谨慎表示,目前不便向记者透露进展情况,并称“合作项目学校方面还没有最后确定”。
如此讳莫如深,与高智发明被形容为“创新天使”和“专利海盗”的双重形象不无关系。而高智发明这一类国外“专利买家”出没中国高校和科研院所,更是引发了知识产权和科技界人士的担忧。
风险:核心技术与知识产权外流
在众多质疑声中,知识产权与核心技术外流是学界最为担心的问题。
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肖延高向记者表示,学校和科研院所站在科学技术的最前沿,通过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产生的专利往往是最值钱的核心专利和基础专利。
“可是,学校和科研院所却往往不知道这些专利的商业价值在哪里,应用前景和应用路径都不清晰。”肖延高说,“而专利买家,却能够用比较低的代价获得这些专利。”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产业促进处副处长黄显智同样认为,高智发明能够花很少的代价就获得独占的专利许可权,而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科研成果的产生,却有着国家高昂的经费投入。如果高校把关不严,受国家资助的科研项目中,某些成果就有流失的风险。
知识产权外流所造成的影响,则有可能需要长期发展方才显现。
“高智发明这类公司,说白了有点像超市。”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张平认为,“它们的产品就是专利权,并且是全方位的分布。”
更重要的在于,高智发明会特别分析各产业链的技术情况,从中选取极具市场潜力的发明点,然后再进行发明创造的投资,从而形成知识产权。
张平同时提醒,知识产权的创造与真正的技术创新活动并非一一对应的关系。在知识产权的创造流程中,有很多是企业对其经营行为的战略性部署。
对此,黄显智同样指出,高智发明在根据产业技术的发展进行专利收购和发明投资的同时,也有可能极富战略性地储备一些专利。比如将某一个技术领域内的相关专利全部囤积起来,当企业间发生专利权的侵权纠纷时,高智发明就可以通过诉讼、谈判和许可等方式牟利。
威胁:产业发展受制约
高智发明一直忙于在不同产业进行全方位的专利收购,或者选择产业技术的空白点,通过专门的委托研究来刷新专利。它们的研究人员遍布全球的企业、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中。
除此之外,他们还会在某一产业链的上中下游进行专利部署,通过交叉许可或捆绑许可收费。在这种商业模式下,专利评估将非常关键,并且不是纯粹的价格评估,而是让各个领域内的专利分析师评估专利与某项技术标准,与某一侵权产品和公司的市场、贸易活动地位的关联性。
这不仅要求评估分析师懂技术,还得懂专利制度和法律。
在专利经营活动中,权利人必然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由此,专利买家便有利用专利权寻租的可能性。“不正当竞争的问题、权力滥用的问题、垄断的问题都有可能在这些活动中出现。”张平说。
张平强调,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恰恰缺少对于滥用知识产权的不正当行为的有效规制。她说,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已经与世界接轨,但是我们在防止这一制度异化或者滥用方面还很欠缺。
在高智发明与国内高校的合作中,专利最终都被许诺申请为国际专利。而这正意味着专利所涉及技术具有全球的市场前景。
由此,高智发明的专利收购会带来更深层次的影响。黄显智介绍,一两件专利技术外流对整个产业也许影响不大,但积少成多,把某一个领域内的核心专利或基础专利都收购到一起的话,到时候的价码就会被抬得很高。
这意味着,专利的轻易出售将有可能会对我国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制约。
鉴于高智发明对本土企业可能构成的潜在威胁,韩国政府在2009年特设立发明基金,旨在购买韩国大学实验室、研究机构和小企业研发的技术和知识产权。日本政府则在感觉到高智发明对该国发展的威胁后,召集相关科研院所和企业,要求其不得向高智发明出售技术和创意。
“国家间技术先进性的竞争,已演变成技术垄断性的竞争,知识产权已成为当代国家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撑。”张平说。
专利价值体现有赖市场成熟
高智发明为何在国内高校和科研院所会受到热情拥抱?
在各种可能的原因中,记者听到最为一致的答案是:通过高智发明,高校和科研院所看到了真正实现专利技术价值的有效途径。
目前,中国发明专利的申请数量已跃居全球第三位,仅次于日本和美国。据专业信息服务提供商汤森路透的一项研究表明,中国的学术机构在国家专利申请总量中的比重高于许多国家:中国为16%,日本为1%,美国为4%,韩国为2%。
而据国内知识产权研究者的统计,我国高校专利的平均寿命只有3年多,且专利转化率也普遍低于5%。
产学研合作乏力催生“沉睡专利”
“很多高校专利都被束之高阁。”一位知识产权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大部分高校专利都没有进行产业转化,也没有实现其商业价值。在他看来,很多大学教师申请专利,是把它当做职称评定或绩效考核的指标,并没有考虑转化的事情。
对此,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肖延高指出,高校教师与企业的目标不一致,很自然会产生“沉睡专利”。企业要追求利润,高校对教师的评价则是申请了多少科研经费、专利,发表了多少文章。
而在北京知识产权局产业促进处副处长黄显智看来,国内进行专利产业化的切入点一开始就有偏差。他认为,国内普遍的思路是先行产生专利,然后去努力推进其产业化,而并不考虑是否有市场前景。
反观高智发明的做法,都是基于产业和市场中真正的技术问题和需求,再去反过来寻找发明创意或专利成果。如此一来,最后便能够得到有价值的专利。
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张平介绍,知识产权的应用以追求利益为基础,以提升市场竞争力为目标,但是我国目前由于专利申请的目的“不纯”,使得专利应用无法有效,尽管专利成果转化有多种形式,并不拘泥于专利权的直接转让、许可和使用,但是较受推崇的所谓政产学研结合的方式实属“形式华丽,效果不佳”。
一方面,我国在向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投入大量研发经费,而其专利成果的产出则很少能够应用于企业发展。另一方面,一些外企的研发机构则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起畅通的知识产权循环体系。
“说实话,产学研合作能够成功的屈指可数。”肖延高向记者表示,问题在于,企业委托学校开发时,很少真正介入到开发过程中去。
知识产权创造回归市场主导
黄显智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是加强发展专门从事专利转化和商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
而在张平看来,透过公开的技术交易市场、专利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发生的专利交易,大部分都是低端技术,或者是非职务发明。真正核心的、高端的技术,很难透过这些中介机构进行,而大多是双方谈判、合资合作、法律诉讼等。
例如,今年7月,已破产的加拿大电信设备制造商北电网络公司(Nortel Networks Corp.),以45亿美元的整体价格将其全部剩余的6000项专利和专利申请,转移给由包括苹果、爱立信、微软、索尼等在内的6家科技公司组成的财团联盟。
这笔数额庞大的专利交易让更多企业看到了高科技领域内,知识产权的极大价值。张平指出,目前来看,知识产权制度的最大受益者,就是那些拥有较强知识产权实力的跨国企业。
北京宇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级经理许淼告诉记者,全球每年的专利交易额超过500亿美元,其中有90%都在美国。
“其中不乏炒作的成分,但不得不承认,这个过程保护了发明人,激励了发明人,使得科技成为美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动力。”
许淼认为,我国专利交易市场很难提升,是因为国内更多的企业不仅需要专利技术,更需要有人“手把手地教企业如何造出它们想要的东西”。
张平指出,对于创新能力落后的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的直接作用是鼓励招商引资、吸引国内外中低端技术流通,培养贴牌企业,对促进本地企业的创新活动呈不确定性。
在这种情况下,知识产权制度在目前的中国表现出复杂的双重性,即既激励创新,又可能妨碍技术扩散。一方面,知识产权制度有促进研发投入、激励创新的作用,但中国企业却往往缺乏必要的资源用于持续的创新活动。另一方面,中国产业仍被锁定在价值链条的低端,对外贸易受到知识产权的壁垒而面临困境。
与高智发明不同,宇东科技并不收购专利,而是致力于专利技术的转移和转化。据一位从业人员介绍,越来越多的此类美国公司都看到了中国的机遇,正努力进入中国市场。事实上,他们把中国看作了进行专利技术输入的买方市场。
张平在前不久落幕的2011年中国专利信息年会上强调,在创新活动依然以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为主力的当下,我们会有一种不同于其他国家的思维。“远离市场的创新与竞争活动,知识产权制度无法发挥作用。而高校的知识产权活动,应当以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不同战略区别展开。”张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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