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湖南科力远诉英可公司专利侵权完胜收官
字号: +-
563
记者2月10日从长沙市知识产权局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诉英可高新技术材料(大连)有限公司、英可高新技术材料(沈阳)有限公司专利侵权案,以科力远完胜收官,成为2010年度长沙制造知识产权维权最大案件。截至上月底,长沙市37家知识产权优势培育(试点)企业,在15起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赢得胜利,挽回经济损失逾6000万元。
据记者了解,科力远诉英可,起源是一项名为“海绵状泡沫镍的制备方法”的专利,事由核心是:英可高新技术材料(沈阳)公司、英可高新技术材料(大连)公司未经科力远许可,使用与该专利方法相同的技术,并生产了与科力远相同的产品,而且大规模销售,构成对科力远专利权的侵犯;另一涉案企业湖南凯丰新能源公司未经许可,从沈阳英可和大连英可直接购进按照其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也属侵权。据悉,涉案的沈阳英可、大连英可两家企业,是全球第一大镍商加拿大英可公司在华子公司。科力远维权获胜,英可公司取自科力远的“免费午餐”不仅不能再免费享用,而且还须依法为侵权行为缴纳约5400万元“学费”。(记者 李杜)
据记者了解,科力远诉英可,起源是一项名为“海绵状泡沫镍的制备方法”的专利,事由核心是:英可高新技术材料(沈阳)公司、英可高新技术材料(大连)公司未经科力远许可,使用与该专利方法相同的技术,并生产了与科力远相同的产品,而且大规模销售,构成对科力远专利权的侵犯;另一涉案企业湖南凯丰新能源公司未经许可,从沈阳英可和大连英可直接购进按照其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也属侵权。据悉,涉案的沈阳英可、大连英可两家企业,是全球第一大镍商加拿大英可公司在华子公司。科力远维权获胜,英可公司取自科力远的“免费午餐”不仅不能再免费享用,而且还须依法为侵权行为缴纳约5400万元“学费”。(记者 李杜)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