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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品牌角力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4-07-21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作者:唐惠颖,段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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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中国颇有名气的花花公子集团,把几家涉嫌侵权的中国厂商告上了法庭。 

        花花公子案引起外国媒体广泛关注 

        据英国广播公司报道,美国花花公子集团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美国花花公子集团称,新派花花公子集团等3家企业销售的衬衫上使用了与花花公子雷同的商标,商人陈某又将这些衬衫出售给了北京的百货公司。报道称,在香港注册的该公司英文名称为“PEARLBOY”,与花花公子的英文注册名称“PLAY?鄄BOY”非常相似。花花公子集团要求陈某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其他企业立即更改企业名称,未来商标内也不得含有与“花花公子”相同或类似的文字。花花公子集团还要求55万多元人民币的赔偿,并要求被告企业在《中国工商报》上刊登道歉启事。 

        此案受到了外国媒体的广泛关注。法新社报道称,“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5年之后,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仍然是在中国搞经营的外国公司最忧心的事情之一。美国和欧洲的贸易官员甚至称,中国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使这两个地区的商人每年损失几十亿美元。”英国媒体认为,这个案件说明了中国境内商标保护问题仍然严重,它也将考验中国政府维护知识产权的决心。 

        告中国企业不是头一回 

        外国公司控告中国企业商标侵权已经不是头一回了。今年1月,经过长达两年的“马拉松”式诉讼,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于对上海星巴克咖啡馆商标侵权案做出判决,要求上海星巴克咖啡馆向著名咖啡连锁跨国企业美国星源公司及上海统一星巴克咖啡有限公司赔偿人民币50万元,并停止使用相关标识以及含有“星巴克”字样的企业名称,并公开赔礼道歉。这一案件成为新的《商标法》实施以来,上海法院判决的首例跨国驰名商标侵权案件。 

        据了解,经常遭到商标侵权和假冒的产品以服装、鞋类、电子产品等大众消费量大的生活用品为主。2005年9月,博柏利(BURBERRY)、香奈尔(CHANEL)、古奇(GUCCI)、路易威登(LV)和普拉达(PRADA)等5家高档时尚名牌就曾控告北京秀水街的一些业主剽窃其产品,并均以胜诉告终。北京市工商局还发布了禁止经销假冒外国知名商品的禁令,并加强了对万宝龙等23个来自美国、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等国品牌的保护,所保护的名牌共涉及8个国家、17家企业的48件注册商标。 

        中国企业需要学会维权 

        据了解,中国在保护商标专用权方面,实行的是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的“双轨制”,目前绝大部分商标侵权案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朱国华教授在谈到这个问题时说,过去,外国企业也倾向于见效快、花费少的行政管理手段,但是近年来,外国企业越来越多地采取司法手段保护其利益。他说,在国外,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主要依靠司法保护,行业协会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因此中国也应该逐渐将政府的责任下放,将商标保护的问题交由行业协会和司法机构解决。 

        朱国华表示,中国的民营企业大多有“厌诉”的心理,如果根据WTO的法律条款来积极应诉,中国企业也不是没有机会恰当地维护自己的权利的。 

        康奈集团成功应对英国登喜路公司就是一个例子。康奈集团在1996年9月申请注册“KANGNAL”(长字体)商标,却引起了英国登喜路公司的不满,登喜路公司认为“KANGNAL”商标与其已注册的“DUNHILL”(长字体)商标相似。经过10年诉讼,今年10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做出了裁定,登喜路公司所提异议复审理由不成立,“KANGNAL”(长字体)予以核准注册。 

        朱国华表示,虽然中国已经有了自己的相关法律,也加入了国际法律体系,但是实施起来还有一定的困难,保护知识产权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如何把法律装到老百姓和企业家的心里,才是根本解决知识产权保护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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