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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 日前,全国人大财经委召开电子商务法起草组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标志着中国电子商务法立法工作正式启动,会议确定了电子商务立法的初步“时间表”。
首届中国电子商务立法高层论坛暨“电子商务立法支撑研究平台”成立大会在北京电子商务中心区日前举办,众多知名的学者、律师、电商等出席会议,就电子商务立法建言献策。
立法应尊重市场作用非设置更多门槛
“互联网的发展催生了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在挑战着法律、突破着法律,也在倒逼法律的完善。”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称,电子商务立法是时候了。
阿里巴巴可谓电子商务领域的龙头老大。据集团副总裁高红冰介绍,阿里巴巴已不是简单的企业,而是一个由900万网商、15万服务商、数亿消费者组成的“生态圈”。
“既然有如此巨大的社会影响就需要加以规范、监督和制约。”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薛虹介绍,法律界已充分认识到电商平台的巨大能量。
法学界对电子商务立法的呼唤得到了不少电商的共鸣。
北京大学法学院互联网法律中心主任张平介绍,中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发起人实际上是阿里巴巴,是马云给国家写了一个提案,推进了立法的进程。
对于各界给予厚望的电子商务法,薛虹认为,电商立法最重要的是要尊重市场的作用。“市场经济确实是法律经济,但不意味着法律这只‘看得见的手’干预市场的所有角落。”她称,电子商务立法应保障市场自由准入,而非设置更多门槛。
搜索引擎虚假广告让学者难以安眠
今年圣诞节,众多网友参与了华为荣耀3C手机的第一批抢购。此后,有不少网友反映,因点击百度推广的链接,他们进入了一个钓鱼网站,并完成了款项支付。
据了解,相同遭遇者已过百人,他们组成QQ群抱团维权,称百度推广应就此事担责。目前维权行动仍在继续。
360安全专家万仁国称,百度在推广时需要审核相关资质信息,如果因审核不严导致虚假广告上线,则应承担相应责任,而且是首要责任。
“一定不能让搜索引擎游离于法律的规制范围之外,特别是广告,你收了人家的钱,做了商誉、企业名称、美誉度的推广,必须纳入广告去监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称,现在让他每天睡不着觉的就是搜索引擎上的各种虚假广告、误导性的广告。
刘俊海指出,第三方交易平台有义务为消费者站好岗、把好关。
“这种自律监管一方面源于我们未来法律的授予,即使没法律也没关系,生效的合同等于有效的法律。”他希望互联网业界,要对消费者、对社会、对公众有感恩之心,珍惜来之不易的模式。
电商法条应该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是电商的衣食父母,如果消费者有犹豫、有担心,如果不通过规制让消费者敢于消费,我认为电商的盈利和成长是很有限的。”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说。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他认为,电子商务对于商品的宣传和服务必须全面、真实、客观。他称,如果对虚标底价、谎报库存等行为不加以规范,将不利于电商的长远发展。此外,在支付的安全、物流的快捷准点上也应进行规范,从而让消费者放心消费。
“在电子商务立法时一定要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好。”邱宝昌称,在3Q大战中大家关注的是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但事件中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侵害,然而却看不到消费者能够维权。
据介绍,“电子商务立法支撑研究平台”成立后,每年将举办两次论坛,并欢迎有志于电子商务法律、电子商务发展事业人士,共同打造一个电子商务立法的生态圈。
关于电子商务立法的建议征集,邱宝昌介绍,他曾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出过10点建议,其中有8点在新消法的修订中得到落实。他建议,电子商务的各个利益主体可以自己去写自己的诉求,“因为立法就是一个各方权益的平衡博弈”。(记者 邱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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