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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国知局: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城区)名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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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城区)的通知》(下称《通知》),上海市浦东新区等6个地级城市(城区)、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市等3个县级城市被确定为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城区),试点时限为2013年12月至2016年11月。
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有关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城区)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经过各城市(城区)人民政府自愿申报、全国各省局择优推荐、国家局审核并确定等程序,确定了9个城市(城区)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城区),分别是上海市浦东新区、广东省珠海市、广东省湛江市、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江苏省连云港市、甘肃省酒泉市、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市、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
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城区)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强化各试点城市(城区)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服务政策体系,持续提升城市知识产权竞争力,实现知识产权对城市创新驱动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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