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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法庭挂牌成立 对相关案件实行集约审理专项审判

发布时间:2013-11-11 作者:
标签: 上海自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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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崔亚东(右)与胡佩艳(左)为自由贸易区法庭揭牌。孟招祥  摄 
 
  11月5日,上海举行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挂牌成立仪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崔亚东,浦东新区区委副书记胡佩艳为自贸区法庭揭牌。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运作后,自贸区内与投资、贸易、金融、航运等有关的纠纷随时可能产生并涉讼,亟需设置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的相应审判机构。为此,经上海高院批准,在浦东法院专门设立自贸区法庭。

  据介绍,自贸区法庭将结合自贸区创新改革的定位和特点,主要以审理与自贸区相关的民商事案件为主,其职能一方面是通过集约审理、专项审判,确保涉自贸区相关案件得到公正、高效的审理;另一方面通过强化调研,总结研究涉自贸区相关案件的法律适用;同时通过加强法制宣传等举措,维护自贸区经济运行的良好秩序。

  浦东新区法院院长郭俭表示,自贸区法庭在案件审理中要准确适用中外法律、国际条约,遵循国际通行规则和惯例,为自贸区建立符合国际化和法治化要求的跨境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立案工作机制,推进纠纷多元解决,实现涉自贸区纠纷的快速有效化解。此外,还要加强司法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内外联动,构建涉自贸区纠纷动向和风险预警机制。

  记者了解到,作为相关案件的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也于此前制定了《关于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提供司法保障的方案》,并同步成立了自贸区司法问题应对小组和研究小组。该院还在民六庭(金融审判庭)中设立了专项合议庭,依法集中审理涉自贸区相关二审案件及重大一审案件。(卫建萍 李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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