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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义乌市重新修订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原《办法》自2008年10月实施以来,在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暴露了诸如适用范围不够广、保护方式不够灵活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义乌市科技局近日会同会展办、工商局、文广新局等相关部门对《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
原《办法》主要适用于“义博会”、“文博会”、“旅博会”、“森博会”等四大国家级展会,随着近年来义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展会数量也越来越多,2010年全市共举办各类会展活动128个,其中展览时间在3天以上的展会达70多个。为了更好地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办法》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在义乌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各类经济技术贸易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展示会等。
原《办法》自2008年10月实施以来,在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暴露了诸如适用范围不够广、保护方式不够灵活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义乌市科技局近日会同会展办、工商局、文广新局等相关部门对《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
原《办法》主要适用于“义博会”、“文博会”、“旅博会”、“森博会”等四大国家级展会,随着近年来义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展会数量也越来越多,2010年全市共举办各类会展活动128个,其中展览时间在3天以上的展会达70多个。为了更好地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办法》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在义乌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各类经济技术贸易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展示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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