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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知识产权专家解读美国政府承认大部分盗版损失数据缺乏依据

发布时间:2010-08-17 作者:
标签: 美国 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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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政府承认大部分的盗版损失数据缺乏依据一事,在中国引起广泛关注,多名知识产权领域专家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美国政府据以制定相关知识产权政策的数据本身缺乏依据,必然也导致对其政策本身的质疑。此前,美国政府据此数据在涉外知识产权谈判中作为美国产业界、行业协会因假冒、盗版遭受巨大损失的证据也显得荒谬。
  美国政府机构的某些数据缺乏依据
  2008年10月,美国国会通过了《知识产权优化资源和组织法案》以提高美国政府在保护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效率。该法案责成美国审计署就假冒和盗版的量化影响提供有关信息。为此,美国审计署审查了当前假冒和盗版对消费者、产业界、政府及美国经济所产生影响的各个研究项目,采访了美国政府机构、产业协会、非政府组织、学术机构等官员和相关专家。
  经过一年多的审慎调查和研究,2010年4月,美国审计署发布了上述报告。出人意料的是报告明确指出,有3个经常在美国国内被大量引用的证明假冒、盗版对美国产业界造成经济损失的预测数据,居然找不到最初的来源,也没有办法去证实这些数据真实可信。
  事实上,这类数据不仅在美国国内被引用,在美国涉外知识产权谈判中,也经常用来证明假冒、盗版给美国经济造成了巨大损失。
  专家观点
  李明德(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美国审计署的报告涉及到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也涉及到美国贸易伙伴,特别是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基本观点仍然是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对经济发展很有利,认为一些贸易伙伴知识产权保护不好,影响了美国的经济。在这个总框架之下,其中一个部分提到上述3个数据经过调查后发现存在问题,这些数据的依据不充分,没有进行深入研究。这个情况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这些数据来自于美国产业界、相关行业协会,进而影响了相关的政府部门,例如联邦调查局、联邦贸易委员会。显然,产业界和行业协会为了说明自己的利益受损,往往夸大事实,提出甚至捏造一些数字,希望美国政府采取相关措施。这是由他们的立场所决定的。同时,这些数据提交给美国政府部门、提交给美国国会后,后者又往往据此而制定针对中国或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政策。从这个意义上说,政策是依据数据来制定的,数据本身没有依据,或者说没有进行深入研究,那么相关政策自然也就值得怀疑了。
  陶鑫良(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从美国审计署报告可知,这3个量化数据都出自史蒂芬·斯维克(Stephen Siwek)之手, 而其调查方法的共同特点就是“采用假设来弥补数据不足”。由美国审计署的报告公布的这一事实至少可以引起3方面的思考:第一,美国政府及其盟友以后再不会引用这几个估测数据了。第二,不要轻率断言知识产权对经济的整体影响。诚如美国审计署报告中所言:一方面“大多数专家认为,要量化出知识产权侵权对经济的影响,即便并非不可能,也必定是特别困难”。一般而言,在量化的过程中,相关样本设计及其数据采集之艰难,容易导致差之毫厘,失之千里。第三,需要将盗版仿冒与经济发展之关系有机化和真实化,而不要概念化和绝对化。例如美国审计署报告所载明:“我们采访的专家和参考的文献指出,假冒和盗版存在潜在的正面经济效应”等。
  李顺德(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律与知识产权系主任):美国审计署对相关报告作了深入研究,指出其中的3个数据缺乏依据。这些关键数据是美国制定一些政策的依据,却没有经过深入调查,这是很不严肃的事情,对美国政府的形象有着不小的负面影响。同时,美国政府在有关涉外知识产权谈判中,经常拿这些数据作为有力武器,用缺乏依据的数据郑重其事地指责别人,批评别人,这本身也很荒谬。
  但另一方面,美国审计署指出这一事实,并向外公布,这表明了美国政府负责任的态度,值得肯定,会有一个正面效应。同时,审计署对政府其他机构发布的数据的审慎调查,也表现出美国政府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这有利于纠正一些错误。
  私营行业计算损失方法遭质疑
  美国审计署还审议了几份私营行业的报告,如商业软件联盟以及美国电影协会等。审计署报告中认为,一些行业惯于用假设的方式计算损失,这种方法令人质疑,如关于盗版损失调查报告中假定1:1的盗版与正版的替代率,即把每一份非法复制品视为销售损失。而由美国电影协会(MPAA)进行的有关电影盗版的研究报告则将自高校下载的数字夸张了3倍。
  专家观点
  李顺德:打击盗版,不仅在中美之间,在国际上都是一个一直存在的问题。但对于盗版带来损失的计算却一直存在争论。关于盗版损失调查报告中假定1:1的盗版与正版的替代率的计算方法,看上去很有道理,但其实夸大了盗版的影响。并不是不买盗版就一定会买正版,这样的计算方法并不科学,夸大了盗版的损失。美国审计署的报告中对其提出质疑,是很正确的。
  近些年,对软件盗版率的计算,不同组织所作出的每年的统计数据差距很大,这其中涉及统计方法和盗版指向等方面的问题。国外一些机构计算盗版率时,只统计家用电脑(PC)的盗版率;国内互联网实验室则综合考虑了家用电脑、工业应用软件,以及一些嵌入式软件。一般来说,家用电脑的盗版率相对较高,工业等应用软件盗版率低,选择对象的不同,自然造成盗版率统计的差距。这提醒我们在今后的知识产权谈判中,要把统计范围、方法都说清楚,这样才能得出客观的结论。
  李明德:美国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曾经提交的一份报告显示,中国的盗版率高达86%至90%;而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互联网实验室所作的报告显示,盗版率仅为40%。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士到美国后,曾向对方告知我们计算盗版率的方法,希望他们也公布相关调查方法,却遭到拒绝。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在互联网实验室的盗版率公布后,把他们的数据下调了。上述3个数据,是美国政府机构公布或者说是政府机构采信产业界或行业协会的数据,都存在着如此大的出入。由此推断,美国行业协会或者产业界作为利益攸关者提供的数据的可信度有多大,显然令人怀疑。
  陶鑫良:盗版软件和盗版影碟问题,的确是近年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中的“家常菜”和“重头戏”。但盗版猖獗、仿冒泛滥和侵权严重的现象并不只是中国的专利,而是当今世界的通病和痼疾。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中涉及盗版软件和盗版影碟问题,不仅仅是知识产权侵权与反侵权问题,更是两国之间的整体利益冲突和深层市场博弈。往往知识产权问题后面有法律,法律问题后面有经济,经济问题后面还可能有政治。知识产权在当代世界已经成为国家与国家、企业与企业之间最重要的竞争手段和博弈武器,成为世界各国及各国企业最重要乃至最主要的经营资源和发展工具。我国的整合对策应当是:一方面反侵权、反盗版、反仿冒;另一方面反垄断、反滥用、反暴利。
  寻求真实损失的意义
  基于以上原因,美国审计署最终得出结论,“即便并非不可能,也很难量化假冒、盗版对经济的影响”。尽管美国审计署认同假冒和盗版问题是“相当大”的,但同时也指出这些研究报告中使用的数据质量很低。美国审计署还提出,研究报告在对真实的经济损失以及失业岗位相关数据的处理上,应该格外小心谨慎。对此,可以理解为,美国审计署力图还原一个真实的损失状况。
   专家观点
  陶鑫良:美国政府以及美国企业在知识产权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方面历来是内外有别,外硬内软的。例如,当美国政府及企业在包括中国的世界各地竭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全力维权、打击侵权甚至提起诉讼的同时,其在国内却可能重点治理知识产权滥用以及相关“问题专利”现象。
  美国审计署这份《关于量化假冒和盗版货物对经济影响的研究报告》的意义在于,一方面将进一步推动美国国内知识产权制度安排与政策设计的平衡性、协调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就此结束了美国知识产权外交中对上述估测数据的习惯宣传,减少了美国政府及企业对其他国家的知识产权打压乃至讹诈,有利于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和对美谈判。
  李明德:假冒、盗版在一些国家存在是事实,对美国经济的影响自然也存在。但依据这些行业协会、产业界的数据作出的判断却是值得探讨的。中国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世界经济是一个贡献,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吸引外企来中国投资设厂、搞技术研发,他们在中国获得了很大的知识产权红利。但一些企业和行业协会却不提这方面的数据,只讲盗版、假冒的评估数据,这是有失偏颇的。据初步估算,在中国市场上,借助品牌、版权、专利,一些企业获得的利润往往能占到总利润的90%至95%。
  美国每年的“特别301评估报告”数据常常来自于美国商会、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和一些大企业。今后,美国的政府部门应该谨慎采用这些数据。美国审计署作为一个独立的机构,作了一个比较客观的调查研究,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有助于我们客观地面对这个问题。此前,美国产业界、媒体采用错误的数据抹黑中国,而美国审计署客观指出这些数据缺乏依据,这对于改变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形象不无好处。
  李顺德:美国审计署是根据美国国内相关报告的研究结果、相关部门的数据,作出这个判断的。这个结论还是有一定科学依据的。美国政府应该反思,在涉外知识产权谈判上,要更谨慎客观,不能凭借一些缺乏依据的数据,来对别国知识产权问题作出判断。然而,这并不意味盗版、假冒问题本身不严重。世界各国都有义务按照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公约的规定,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利用法律制度进一步限制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当前世界处于“后金融危机”之时,更应该用好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经济制度的发展。
  美国的一些产业对知识产权保护依赖度较高,如高科技产业、版权产业占了其外贸出口的大部分,其保护好知识产权与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是一致的,一旦知识产权受到影响,经济损失自然也就较大。因此,这些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格外敏感,总希望用夸大损失引起更多关注,一些数据缺乏依据也就不难理解了。(知识产权报 记者 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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