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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片公司起诉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侵犯版权 索赔为26亿美元

发布时间:2024-07-31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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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音乐集团、索尼音乐和华纳音乐等全球三大唱片公司向纽约地方法院提起了针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威瑞森(Verizon)的诉讼。他们指控Verizon允许成千上万的用户侵犯版权并从中获利。

Verizon Wireless,包括Verizon Communications, Verizon Services和Cellco Partnership,是美国最大的电信公司之一,提供通信和技术服务,包括宽带互联网,移动电话和电视。

这些唱片公司声称已经向Verizon发送了数十万份通知,指出那些通过在线文件共享反复侵犯版权的特定客户。此外,他们认为,侵权用户是被Verizon宽松的版权侵权政策和快速的互联网速度所吸引的,这有利于使用点对点(P2P)协议。这创造了一个有利于侵权的环境。

此外,他们认为,根据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MCA),如果一个实体向另一个实体提供实质性帮助,而它知道另一个实体正在侵权,那么该实体就像它直接侵权一样,对侵权负有责任。因此,尽管Verizon被告知了重复侵权者,但它继续向他们提供高速服务,而不是采取行动阻止他们。Verizon应该为其用户的侵权行为负责。

作为证据,他们提交了文件,列出了1.7万多首他们声称受到侵权的歌曲,其中包括麦当娜、披头士、齐柏林飞艇和史蒂夫·汪达等著名艺术家的作品。两家公司要求每次侵权赔偿高达15万美元,总索赔额约为26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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