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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恒丰公司于2003年12月18日申请,2007年3月14日被核准注册,指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运动鞋、婴儿全套衣、足球鞋等商品上,商标专用期至2017年3月13日。 耐克国际公司在法定期间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争议商标的申请,并提交了如下证据,用以证明其有权主张科比·布莱恩特个人标志性信息包括姓名、姓名首字母、肖像、签名、球衣号码的在先许可使用权及其商品化权: 1、新浪网2003年6月25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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