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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利人不能仅以标识近似阻止他人正当使用
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责任。 一审判决作出后,乐达公司、嗨吃家公司均不服,提起上诉。 乐达公司上诉理由主要为:1.乐达公司使用“嗨吃家”商标与嗨吃家公司主张权利的三商标不构成近似,不会造成相关消费者混淆误认。乐达公司生产销售的“嗨吃家”酸辣粉,已形成一定规模的行业市场,并成为知名品牌,是河南几十家企业奋斗拼搏出来的结果。“嗨吃家”目前作为河南主要的酸辣粉品牌成绩的取得,与嗨吃
发布时间:2024.06.12 -
称“老诚一锅”商标被擅用,老诚一锅将北京王老三餐饮诉至法庭
立至今,已经成为羊蝎子火锅的知名品牌。后老诚一锅公司申请注册成为了“城一锅”、“老诚一”、“老诚一锅”文字商标的权利人。 经老诚一锅(北京)公司调查发现,北京王老三餐饮有限公司在其经营场所店面门头、订餐名片、宣传海报、餐饮设施、菜单、餐具包装、店内装修装饰等服务场所、服务所使用的物品以及与服务有关的文件资料上均使用与上述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标志。在店内消费后的购物小票、票据上亦突出显示相关字样。 老诚
发布时间:2019.11.13 -
国民饮品屡遭侵权,露露打响捍卫商标之战
在知识产权领域侵权乱象屡禁不止的当下,高额度的索赔无疑是显著提升违法成本、充分发挥法律威慑作用的重要手段,也能对其他维权人士起到激励鼓舞的积极作用,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从而得以营造更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承德露露提出高额索赔,无疑是给所有知识产权权利人打了一剂强心针。 承德露露作为植物蛋白领域的开创者,“露露“商标早已深入人心,同时也长期饱受商标被侵权的困扰。近日,索赔近9000万的承德露露
发布时间:2018.06.29 -
“降龙爪爪”与“降龙飞爪”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为由部分驳回。4.一审法院在进行商标比对时,将字体、结构等作为比对要素,违反法律规定,且没有考虑到商标的具体使用方式和传播方式。从字形、读音、含义等三方面进行比对,并结合整体比对与主要部分比对的方式,被控侵权标识“降龙爪爪”与涉案商标“降龙飞爪”构成近似。 被上诉人辩称 育宾小吃店答辩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事实与理由为:1.涉案商标已于2019年12月30日由佑天兰商行
发布时间:2020.08.26 -
商标侵权中商标近似的认定——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某公司、天津市某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作者 | 史凡凡 胡浩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 司法实践中,在相同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是一种典型的商标侵权行为。侵权人故意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相近似的商标,使得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产生混淆误认,以实现搭他人商标知名度和美誉度便车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判定该类侵权行为的关键,在于认定两商标是否近似以及使用近似商标的行为是否导致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基本案情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
发布时间:2020.08.21 -
浅析外观设计专利近似侵权判定
作者:章建勤 张小娟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一、外观设计专利近似侵权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发布时间:2018.02.08 -
“清风”遇“清凤”,真假难分清?
你买的是“清风”纸巾还是“清凤”纸巾?两者不仅名称近似,且包装装潢几乎相同,这让消费者一不小心就买到了“冒牌货”。 7月16日,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对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金红叶集团)诉杭州富阳某纸业公司、陈某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富阳某纸业公司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二被告共同赔偿金红叶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100万元。截至发稿时,该案仍在上诉期内。 该案承办
发布时间:2019.08.01 -
判断游戏名称是否商标侵权的两个关键问题
游戏名称,可以认定为正当使用。 问题二:是否有“混淆可能性” 判断商标侵权以“混淆可能性”为核心,商品/服务相同或类似、商标相同或近似这两个问题是主要的判断因素。除此之外,注册商标本身的知名度和显著性、被控侵权行为的主观恶意等也是重要考量因素。 第一,被控侵权游戏与注册商标核定商品/服务是否相同或类似。游戏涉及到的商标注册类别主要是第9类“计算机游戏软件”等商品和第41类“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
发布时间:2016.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