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近似侵权
-
“冰炫”商标之争见分晓
申请注册争议商标违反了我国商标法第十五条相关规定。 2016年11月,商评委作出裁定认为,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银翔公司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其地区级代理商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钱某。经
发布时间:2018.07.06 -
“欧普”诉“欧普特”商标侵权,再审获赔300万元
日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广东高院)对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欧普公司)诉广州市华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下称华升公司)商标侵权纠纷再审案作出判决,认定华升公司恶意侵犯欧普公司商标权,需赔偿300万元。在该案一审、二审中,法院均认为华升公司的“欧普特”商标与欧普公司的“欧普”商标不构成近似,而在该案再审判决中,广东高院认定被告构成侵权,并适用了惩罚性赔偿。 欧普公司是“欧普图形”“欧普文字
发布时间:2020.06.23 -
商标侵权案件中近似混淆的认定
法律实践中,各类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一般都会涉及对涉案商标与权利商标是否构成近似混淆的认定。那么,什么是商标的近似混淆,司法认定时考量的因素有哪些,以及一般标准是什么呢?综合国内外商标法基本理论,结合相关司法解释,总体上讲,认定商标的近似应当以商标的构成元素(如形、音、义)为中心,根据比对商标的具体情况,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作出认定。 商标近似的主要情形 商标近似的具体情况非常复杂,特别是
发布时间:2024.03.04 -
近似商标不足以导致混淆的不构成商标侵权
【裁判要旨】 判断同类但不同细分市场服务的近似标识是否构成侵权时,应以市场混淆为衡量标准,综合考虑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二者的实际使用状况、相关公众的认知状态、使用者的主观状态等因素。权利商标与诉争标识相同部分的标识显著性有限、识别功能较弱,差异部分明显,且不足以导致相关公众混淆的,不构成商标侵权。 【基本案情】 某酒店管理公司系“XL”(化名)与“XL豪泰”(化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该公司
发布时间:2024.09.29 -
“NIVEA”化妆用具商标无缘注册
“妮维雅能给肌肤最温和的呵护”——作为拜尔斯道夫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拜尔斯道夫公司)旗下知名护肤品与身体护理品品牌,自1911年推出首款“妮维雅(NIVEA)”润肤霜产品,历经百余年发展,目前“妮维雅(NIVEA)”已为广大消费者所熟知。围绕着指定使用在化妆用具和洗护用具类商品上的“NIVEA”商标与在先核定使用在化妆品类商品上的“妮维雅”和“妮维雅NIVEA”商标是否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
发布时间:2013.09.09 -
“步行者”不侵犯“walkman”商标权
上世纪80年代,第一台随身听诞生在索尼公司,标志着便携式音乐理念的诞生。“WALKMAN”一词也成为了当时便携式音乐播放器的代名词。二十多年过去了,随身听早已淡出人们的视野,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高院)终审判决申请商标“步行者”与引证商标“WALKMAN”不构成近似。在这起案件中“WALKMAN”的含义成为了焦点。 据介绍,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四维图新公司)于2009
发布时间:2013.05.27 -
混淆可能性对商标侵权判定是否有影响?
商标是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是企业形象的代表,更是凝聚商标权利人心血的信誉代表,因而商业价值较大。商标“仿冒”行为不仅损害了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同时也给消费者的利益带来了损害。我国以往司法实践强调以商标近似作为判断商标侵权的重要标准,这种立法模式易于操作,司法裁判者可以根据判断商标近似与商品或服务类似与否来界定侵权。但市场交易活动复杂多变,在以消费者为
发布时间:2019.09.11 -
近似商标侵权判定的逆向思维 ——以审判实务为视角
作者 | 杨方程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商标侵权认定中,对商标是否近似、是否构成侵权,实务中往往存在不同认识,且认识差异较大,并各自理由都有一定道理,导致实践中类案不类判较为常见[1]。亦有原一二审均认定不构成侵权,而被再审改判,认定构成侵权。 如近期刚刚尘埃落定的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诉广州市华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再审案[2],广东高院再审判决认定广州市华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在生产销售的
发布时间:2020.07.08 -
商标侵权案件中近似混淆的认定
司法实践中,各类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一般都会涉及对涉案商标与权利商标是否构成近似混淆的认定。那么,什么是商标的近似混淆,司法认定时考量的因素有哪些,以及一般标准是什么呢?综合国内外商标法基本理论,结合相关司法解释,总体上讲,认定商标的近似应当以商标的构成元素(如形、音、义)为中心,根据比对商标的具体情况,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作出认定。 一、商标近似的主要情形 商标近似的具体情况非常复杂,特别是
发布时间:2023.11.10 -
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评“小天才”与 “儿童星小天才”商标侵权纠纷案
【案号】 (2019)粤0309民初14026号 【裁判要旨】 在先注册商标与在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相同或类似,在先注册商标经过使用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在后注册商标的授权许可使用人擅自改变其授权注册商标的表现形式,使其与在先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从而导致消费者对二者之间商品的来源或经营关系产生混淆,该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情简介】 原告经核准注册了第
发布时间:2020.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