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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 书法字帖中的书法是否构成著作权法中的书法作品,其认定难点在于如何把握系争书法是否达到一定审美标准。鉴于中文书法存在书写结构固定以及书体与字体属于两个不同概念等特点,对于其审美标准的认定不宜过高,只要系作者独立创作且与常见的印刷字体或者他人书法字体存在明显区别即可以认定构成书法作品,获得著作权法保护。 案情介绍 张某系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会员,其以“张法”为笔名,于2013年10月出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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