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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知常识”的证据认定及考量因素
判断,往往难以有客观统一的标准。因此,审查指南对公知常识证据进行了有限列举,仅限于三种形式:工具书、教科书和技术手册、技术词典。笔者十分赞同这样严谨的证据形式要求,这为公知常识的判断提供了较为客观和公允的依据。但是,对于技术更新较为快速的产业而言,担心上述领域可能缺乏充足的公知常识性证据供当事人挖掘。同时,对于此类公知常识证据应当如何认定,存在一些困惑,现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说明,期望能引发大家
发布时间:2016.06.29 -
如何分配推定新颖性过程中的举证责任?
,判断新颖性的依据是客观标准,而不是依赖于人的主观看法和意志,因此,在专利实质审查以及后续的专利权无效程序中,其主要矛盾集中于技术方案是否属于实质相同。《专利审查指南》给出了5种情形下对技术方案实质相同的判断原则,其中包含性能、参数、用途或制备方法特征等。在实践中,对于新颖性的判断是一个难点,尤其是化学产品。本文通过介绍一个相关案例,对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中用制备方法特征表征的化学产品
发布时间:2016.09.18 -
依职权引入对性质相同缺陷的审查之基本思路
(作者:魏聪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弁言小序】 “与驳回决定所指出缺陷性质相同的缺陷”是《专利审查指南》明确规定的复审程序中合议组可以依职权进行审查的情形之一。由于复审程序具有双重属性即“提供救济”与“审批延续”,两者存在一定程度的竞合,导致在复审审查实践中依职权审查的把握常常会成为引起争议的焦点问题。 本文借助于一个真实的复审案例,从依职权引入对性质相同缺陷的审查的基本思路和
发布时间:2016.04.11 -
从EPO指南修改看发明主题的技术性要求
欧洲专利局(EPO)日前发布和生效的《欧洲专利局审查指南(2018)》(下称EPO指南)引起广泛关注,特别是其中G部分第II章第3节“排除的主题”有关可授权客体部分的修改更是引发了热议,例如EPO对于客体判断中技术性的要求是否有所变化,对于新兴和热门领域如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商业方法等是否提出新的审查标准等。鉴于此,本文对新修订的EPO指南的相关内容进行梳理和总结,希望对各界更全面地了解此次
发布时间:2019.01.04 -
新修改的《专利审查指南》明天施行,相关修改解读来了!
新修改的《专利审查指南》(下称《指南》)(点击了解详情)定于2021年1月15日起施行。为更好地引导专利申请和审查实践,现对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和解读。 一、修改背景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积极回应经济科技快速发展对审查规则的诉求,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断完善专利审查标准,为创新主体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发布时间:2021.01.15 -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中依职权审查原则探析
情形。在此情况下,如果仅基于请求原则,请求人的理由不成立,本案的结论势必会走向维持专利权有效的方向,而本专利要求保护的明显是一种永动机,维持有效明显不妥。此时,必然需要合议组发挥主观能动性,引入依职权审查原则。 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对依职权审查仅有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即请求人撤回请求的情形。《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第4.1节提出了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依职权进行审查的7种
发布时间:2016.04.18 -
浅析公开不充分审查意见的答复思路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针对说明书公开充分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规定,即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第2.1.3节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在化学和生物医学领域的专利申请实践中,申请人通常由于时间紧迫或者基于保密考虑,仅提供较少数量的实验数据,或对于说明书中的实施例有所保留
发布时间:2016.05.17 -
“确定发明实际解决技术问题”的新发展
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判断的基础。“如果说技术方案是射出去的子弹,技术问题就是该子弹命中的靶子”[1]。本领域技术人员没有意识到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也不会有动机去寻求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根据《专利审查指南2010》的规定,要“根据区别特征所能达到的技术效果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发明的任何技术效果都可以作为重新确定技术问题的基础”,这是目前确定技术问题的基本标准。确定技术问题既包括存在一个区别技术特征对应
发布时间:2016.09.12 -
“确定发明实际解决技术问题”的新发展
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判断的基础。“如果说技术方案是射出去的子弹,技术问题就是该子弹命中的靶子”[1]。本领域技术人员没有意识到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也不会有动机去寻求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根据《专利审查指南2010》的规定,要“根据区别特征所能达到的技术效果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发明的任何技术效果都可以作为重新确定技术问题的基础”,这是目前确定技术问题的基本标准。确定技术问题既包括存在一个区别技术特征对应
发布时间:2016.09.12 -
360打响中国GUI专利司法保护第一枪
修订和推广,为修改《专利改审查指南》中关于图形用户界面保护提供了大量意见和建议。360公司认为,我国企业特色的外观设计与国外巨头已经旗鼓相当,支持GUI外观在国内得到保护;国内操作系统不具开发优势,但应用客户端软件的本土产业实力更强,应侧重保护。GUI的交互过程应保护,交互动作与GUI动态效果的结合更具显著性,可以通过简要评述考虑。 在各方的推动下,201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了修改《专利审查指南
发布时间:2016.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