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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公知常识的认定
一、公知常识的应用 在《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3.2.1 节,关于专利创造性审查时被首次提到:“(3) 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下述情况,通常可以认为现有技术中存在上述“技术启示”:所述区别特征为公知常识,例如,公知的教科书或者工具书披露的技术手段、或者本领域中的惯用手段”。笔者认为从《审查指南》可以解读到以下内容: 1. 公知常识的引用目的是用于评价
发布时间:2020.03.13 -
对“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的理解与适用
2017年4月1日起,修改后的《专利审查指南》(下称《审查指南》)开始实施。此次修改涉及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下称无效宣告程序)中与“专利文件的修改”有关的规则的调整。其中,主要的修改内容是将原《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第4.6.2节中“权利要求的合并”调整为“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 《审查指南》进一步对“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进行了定义:“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
发布时间:2017.11.07 -
无效程序中说明书解释权利要求的时机
权利要求呢?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3.2.2节规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应当根据其所用词语的含义来理解。一般情况下,权利要求中的用词应当理解为相关技术领域通常具有的含义。在特定情况下,如果说明书中指明了某词具有特定的含义,并且使用了该词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由于说明书中对该词的说明而被限定得足够清楚,这种情况也是允许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发布时间:2016.06.08 -
日本对其《商标审查指南》进行修订
2018年3月,日本专利局(JPO)宣布于4月2日对《商标审查指南》进行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 改变了颁布与使用意图有关的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标准; 2. 修订了非传统商标的审查标准(使该实践更加明确); 3. 修订了由具有历史、文化和传统价值的标志组成的商标的处理方式; 4. 修订了区域集体商标的申请人的要求。 在上述4项修订中,第一项对未决和未来申请产生的影响最大。 2018年3月31
发布时间:2018.04.20 -
《专利审查指南》修改中有关创造性的解读
创造性是专利法对于发明创新高度的要求,评判创造性的关键在于如何尽可能客观地衡量发明技术贡献的大小,使得最终授予的专利权能够与发明人对于现有技术的真正贡献相匹配。 近年来,社会上对审查员在创造性评判中使用“三步法”以及公知常识等提出一些质疑。2019年4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修改草案》)及其说明,对审查指南创造性有关部分进行了系统修订,包括进一步
发布时间:2019.07.01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国内首例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
通过点击触碰界面中的图标达到操作效果。GUI外观设计专利是指电子产品或软件的用户界面所表现出来的设计方案或样态。GUI外观设计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第68号)中被首次纳入我国专利法的保护范围,其客体范围、权利边界、损害赔偿计算等问题的司法认定尚无先例。因此该案对我国GUI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具有先例指导意义。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该案。
发布时间:2016.06.15 -
授权、确权和侵权程序中权利要求解释规则的异同
之所以主张应当利用说明书的内容对其进行澄清或更正性解释,原因在于,在这三种情形下,权利要求中出现的瑕疵多半是撰写的失误,是无心之失。能够用于补救所述失误的内容多半出现在说明书中,根据现行《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说明书中的这些内容无法通过修改专利文件的方式增加或补充到权利要求书中。出于保护真正的发明创造的角度,通过解释对于这些失误予以澄清是合理的。更重要的是,这三种情形下的解释是对有瑕疵内容的澄清
发布时间:2016.09.08 -
关于日本、中国的“公知常识”的学习讨论
在2016年10月8日的第49次“日本特许法学习会”中,讨论到了“公知常识”的问题,现将学习、讨论的结果小结如下: 一、日本关于公知常识的规定 根据日本审查指南,「技術常識」包括「周知技術」和「慣用技術」。对于三者的关系和定义,其原文规定如下: 【「技術常識」とは、当業者に一般的に知られている技術(周知技術及び慣用技術を含む。)又は経験則から明らかな事項をいう。したがって、技術常識には、当業者に
发布时间:2016.10.11 -
浅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审查过程中“实验数据”的非必要性
(作者:姜小薇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弁言小序】 审查指南中归纳了五种说明书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情形,其中,第(5)种是:说明书中给出了具体的技术方案,但未给出实验证据,而该方案又必须依赖实验结果加以证实才能成立。医药、化学领域的技术效果可预测性不高,往往需要用实验数据加以确认,继而在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审查过程中,申请文件是否“给出实验证据”会成为关注重点。本文将围绕
发布时间:2016.04.12 -
律所解读欧专局审查指南修订版
2018年1月31日,Weickmann & Weickmann律师事务所专利律师Christian Heubeck博士撰文解析了欧洲专利局(EPO)新修订的专利审查指南,就与申请人密切相关的三个方面进行具体讨论。 2017年8月4日,欧洲专利局宣布修订专利审查指南,并于2017年11月1日正式生效。专利审查指南遵循《欧洲专利公约》,对专利审查、专利诉讼等相关程序提供具体指导。尽管审查指南主要
发布时间:2018.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