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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专条的是与非
作者:李扬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 一、尽管人们常说法律和技术是现代文明的双翼,但像乌鸦一样在天空飞翔的技术总是将如同在地上爬行的蜗牛一样的法律远远抛在身后。在表面冷静、内心狂野而不理智的技术面前,立法者不得不总是“事后诸葛亮”地总结技术进步造成的各种问题并从行为角度加以类型化,进而在公平、效率、秩序等一系列高高飘扬、耀人眼球的价值目标之下,出台各种高大上的规制措施。反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互联网专条的
发布时间:2016.05.31 -
移动端互联网过滤广告行为之正当性研究
移动端互联网过滤广告行为之正当性研究 知产宝司法数据研究中心 二〇一七年五月 目 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争议的现状 (一)广告背后的商业逻辑 (二)广告过滤的类型 (三)广告过滤的技术说明 (四)法律规则的演进 (五)法律方面的争议 三、域外的借鉴 (一)美国的实践 (二)德国的实践 四、本文的分析 (一)关于反法的适用问题 (二)过滤行为的正当性分析 一、问题的提出 “互联网不仅已经
发布时间:2017.06.14 -
反不正当竞争法不能沦为判例法
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反法分则中无具体对应条款,这一现象在互联网领域尤为突出。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关于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的调研报告(2012-2016)》统计,无法纳入具体案由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只能以“其他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由出现,在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中占比已达63%。在法无明文规定、且立法机关二十多年不修法的情况下,法院办案不得不依靠反法第二条:“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
发布时间:2016.11.01 -
反不正当竞争法不能沦为判例法
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反法分则中无具体对应条款,这一现象在互联网领域尤为突出。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关于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的调研报告(2012-2016)》统计,无法纳入具体案由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只能以“其他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由出现,在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中占比已达63%。在法无明文规定、且立法机关二十多年不修法的情况下,法院办案不得不依靠反法第二条:“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
发布时间:2016.11.01 -
互联网金融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第一案宣判
日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4月22日,对合一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北京优酷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决支持了原告主张,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优酷”商标的侵权行为、立即停止并变更公司字号“优酷”、并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五十万元。至此,互联网金融领域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第一案一审落锤。(正文后附判决书部分内容) 基本案情: 合一网络技术(北京
发布时间:2016.04.27 -
以新浪微博诉脉脉案为例看反法第二条的适用
作者:张玲玲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新浪微博诉“脉脉”不正当竞争案被称为大数据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第一案,该案确立的互联网技术不正当性判断方法、法律适用条件等,持续在行业保持热议。围绕这一经典案例,2017网络法青年工作坊邀请该案主审法官——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张玲玲,就《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在网络不正当竞争中的适用问题与学员交流探讨。 以下为张玲玲法官演讲全文: 新浪微博与脉脉的案件说首例大数据
发布时间:2017.08.24 -
以新浪微博诉脉脉案为例看反法第二条的适用
作者:张玲玲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新浪微博诉“脉脉”不正当竞争案被称为大数据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第一案,该案确立的互联网技术不正当性判断方法、法律适用条件等,持续在行业保持热议。围绕这一经典案例,2017网络法青年工作坊邀请该案主审法官——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张玲玲,就《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在网络不正当竞争中的适用问题与学员交流探讨。 以下为张玲玲法官演讲全文: 新浪微博与脉脉的案件说首例大数据
发布时间:2017.08.24 -
北京互联网法院第一案民事判决书
发布时间:2018.12.27 -
专家热议互联网环境下知识产权刑事保护
10月20日上午,由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知产力共同主办的“互联网环境下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专家研讨会在杭州举行,北京阳光知识产权与法律发展基金会、北京阳光知识产权调解中心为会议提供支持。来自高校及司法机关的数十位专家参与了此次研讨,围绕知识产权刑事自诉、三审合一审判模式等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相关热点话题进行了深入交流。知产宝CEO普翔主持会议。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丛
发布时间:2018.10.31 -
数据抓取的边界在哪里?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刘晓春 利用爬虫进行数据抓取,已经成为互联网领域多个行业数据获取和流通的主要方式,也被认为可能会发展成为未来企业获取网络上量级数据的基础手段。但是,数据抓取同样是数据权属争议的高发区,甚至如果被认定为“侵入”计算机系统,还可能触犯刑律。数据抓取是数据获取的一种重要通用方式,但目前,其法律责任的边界并不清晰,有可能使行为后果产生高度不确定性,甚至产生
发布时间:2020.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