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驰名商标;
-
驰名商标“凤铝FLENLU”涉诉得保护
#01案情简介 大冶市正明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正明铝业公司)于2015年在第6类“普通金属合金;铝”等商品上申请注册“金质凤”商标(简称诉争商标)。 第13199718号诉争商标 广东凤铝铝业有限公司(简称广东凤铝公司)以诉争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模仿其名下驰名商标“凤铝FLENLU”,且同时违反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简称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等
发布时间:2023.06.08 -
一汽车配件商行销售产品侵犯国际知名品牌商标被处罚
一、基本案情 (一)案件来源 2022年11月9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下称宽城分局)接到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文号:长绿检意〔2022〕2)。该意见书称位于长春市汽车开发区正阳街87栋202室的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鑫禾汽车配件商行涉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经大队执法人员初步核查,情况基本属实。为进一步了解情况,长春市市场监管局于当日立案调查。 (二)案件
发布时间:2024.01.04 -
防御商标对驰名商标按需认定的影响
内容提要 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扩大了商标的保护范围,但也模糊了商标所有人的权利界限和第三人的行为空间。为确保市场主体的行为预期,我国确定了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按需认定原则,仅在处理案件纠纷需要时,才对涉案商标是否驰名的事实进行审查。作为跨类保护的替代选择,有些商标所有人选择事先注册防御商标。商标所有人注册的防御商标清楚划定商标权的边界和第三人的行为空间,应具有优先性;商标权人欲在核定商品范围之外
发布时间:2024.04.11 -
“神州数码”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侵权者赔偿两万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其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驰名商标认定司法解释出台前受理的原告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诉北京神州通才国际教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作出判决,以“神州数码”已属驰名商标为由,判决被告跨类使用该商标构成侵犯“神州数码”商标权,并判决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原告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诉称:原告2000年4月成立后,一直使用“神州数码”商标进行经营,业务发展迅猛
发布时间:2009.11.09 -
输了官司却"成就"对方驰名商标
因复制一家知名企业商标成为被告,不但要承担侵权责任,还“成就”了对方一个驰名商标。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该市某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并按照相关规定对被复制的知名企业的商标通过司法途径认定为驰名商标。 据悉,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乔治白”系列服饰的生产和销售,主营产品为衬衫。2007年该公司在市场调查中发现,石家庄某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经销的家纺产品上标有“乔治白
发布时间:2008.09.23 -
“NIVEA”化妆用具商标无缘注册
分表》为主要参考标准,而该案中二者分属不同种类,不应认定为驰名商标,在此情况下一审判决相关认定错误。 对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属于化妆用具或洗护用具,其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化妆品或洗护用品在销售渠道、消费群体等方面具有一定关联关系,联系较为紧密。同时,在案证据能够证明引证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被异议商标在电动修指甲工具、眉夹等商品上与两引证商标在香水、化妆品等商品上共存,容易
发布时间:2013.09.09 -
美国苹果公司独占“IPHONE”商标诉求遭遇“滑铁卢”
局经审理后作出(2012)商标异字第36529号《“IPHONE”商标异议裁定书》,裁定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苹果公司主张,其“IPHONE”商标在第9类移动电话机商品上已经取得极高的知名度和显著性,理应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其自2007年6月29日正式推出iphone手机以后,iphone手机已经推出了iphone3G、3GS、4、4S、5共九代十二款产品,并自2009年10起在中国大陆市场正式
发布时间:2016.04.28 -
北京:“驰名商标”系虚假宣传 法院判决3倍赔偿
在超市购买标明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保温杯,后发现该品牌并未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认证,张先生诉至法院,请求赔偿。近日,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支持张先生3倍赔偿的请求。 张先生在超市购买了多款包装上标明“中国驰名商标”的某品牌保温杯,价款共734元。后了解到,该品牌未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认证,且工商部门已对该保温杯在超市的销售行为立案,对生产厂家进行了行政处罚。故张先生诉至法院,请求
发布时间:2017.03.14 -
驰名商标反淡化构成要件的分析与检讨(三)
三、淡化可能性还是实际淡化的辩证 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中,还有一个值得探讨的要件是淡化的“可能性”问题。其同样涉及两个基本的命题:淡化的对象及淡化的证明标准。对于第一个问题,因淡化损害的是商标的区分显著性,其表现为区分不同产源的独特性,即“标志与产源的唯一对应”关系。而且,由于商标皆具有显著性,所以本文认为,在商标本身具有“其他含义”的场合,都可以成为淡化的对象。然而,我国有学者却认为,“那些由
发布时间:2016.04.01 -
一个域名换一个驰名商标 “司法认驰”再遭质疑
提起近年来的驰名商标纠纷,许多人都对汕头康王驰名商标一案记忆犹新。2007年6月,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汕头康王公司的驰名商标“康王kanwan”,成为我国第一起已生效驰名商标被撤销的案例。 作为一起典型的假“司法认驰”案,汕头“康王”商标案在当时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关注。但是,这样一起轰动全国的典型案件并没能阻止更多公司走上“司法认驰”的“捷径”。近日浙江宁波又曝出的“史翠英驰名商标案
发布时间:2008.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