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数据竞争
-
数据获取不正当竞争判断的类型因素
数据获取型不正当竞争的场景性特征 在更广义的信息隐私法框架中,国外学者呼吁从场景理论角度研究信息隐私的收集利用规则,因为抽象地、静止地研究个人信息的方式忽视了个人信息的道德及政治价值,难以适应具有多样化和复杂性特征的信息收集利用场景,“难以就如何回应驱动新型信息实践的价值挑战提出足够的指引”[1]。而对于理解和预测替代性信息实践的反应,尤其是应用信息技术带来的反应而言,场景完整性
发布时间:2023.08.02 -
论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数据专条”的构建与完善
内容提要 商业数据赋权保护的探索阶段,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增设“商业数据专条”具有现实必要性。基于“商业数据专条”与商业秘密条款的相似性,需要在制度层面完善“商业数据专条”,区分两条款的适用范围,明确两条款的适用关系。确立商业数据保护以交换价值为导向;明确商业数据客体为“数据产品或服务”;增设商业数据“可公开性”要件,区分商业数据“技术管理措施”要件与商业秘密的“保密措施”要件;以“秘密管理的意思
发布时间:2024.07.11 -
爬取数据,当心“踩雷”
前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就“抖音”APP起诉“刷宝”APP不正当竞争纠纷作出的北京市首例数据爬取禁令,后有针对新浪微博起诉“饭友”APP爬取内容构成不正当竞争纠纷,判赔210万元,连日来,这两起涉及互联网数据爬取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备受关注。 网络数据是互联网的基础性、核心资源,近年来因爬取数据引发的纠纷并不少见。不过,互联网特点是开放,其本质是分享,面对种类繁多的数据,数据
发布时间:2019.07.22 -
数据竞争的国际执法案例与启示
中国人民大学国发院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 杨东 张昕炎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在全球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也正因如此,全球范围内出现了数据竞争问题。取得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更容易发现市场动态竞争的走向,在竞争策略上取得时间上的优势,甚至通过事前将有发展潜力或未来可能与之竞争的平台并购,巩固其市场地位,从而成为网络平台与算法技术研发及创新服务发展的领导者。在国际市场上,已出现多个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0.01.16 -
大量抓取短视频平台数据集合不正当竞争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时间:2023.03.23 -
“监守自盗式”数据权益侵权案件的审理思路
一、政策背景及实际问题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行业快速发展,网络经济日益繁荣,与此同时互联网行业竞争日益加剧,也使不正当竞争行为呈现新的态势,不同类型的网络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断涌现。进入大数据时代后,数据成为互联网企业的核心资源。202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首次正式出现在官方文件中,并与土地、劳动力
发布时间:2023.05.22 -
全国首例以“伪装普通平台商家”方式非法获取数据的不正当竞争案件民事一审判决书
、奇珍异宝公司立即停止针对“京准通”平台数据产品及内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判令鱼数公司、久点共创公司、奇珍异宝公司连带赔偿京东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500万元;3.判令鱼数公司、久点共创公司、奇珍异宝公司在《人民法院报》《中国知识产权报》上刊登澄清声明,以消除其侵权行为给京东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4.判令鱼数公司、久点共创公司、奇珍异宝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京东公司成立
发布时间:2023.10.23 -
王栖鸾:与平台数据竞争纠纷相关的审判实务问题分析
近年来,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日益增多。如何更好地理解和适用网络平台有关竞争的法律条款,如何合理划分数据权益权属及边界,妥善审理数据确权、交易、服务、隐私保护等案件,如何引导经营者通过技术创新等方式形成良性竞争,净化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规范市场秩序等内容均值得深入探讨。有鉴于此,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杭州知识产权法庭指导,知产财经全媒体主办,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协办的“网络
发布时间:2023.06.14 -
爬取腾讯新闻数据构成不正当竞争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即非法获取、存储、编辑和使用原告数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删除已经存储的上述数据;二、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450万元;三、判令被告在“**”网站(www.**.cn)、APP、电脑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及头条号、抖音号、《法制日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连续三十日发表声明,以消除影响;四、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
发布时间:2023.09.11 -
商业数据权益保护模式中的“实质性替代”探析
摘要: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的背景下,“实质性替代”要件由著作权的框架扩展至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框架。随着数据类不正当竞争纠纷的增加,“实质性替代”作为商业数据类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要件的必要性问题再次被提出。适用“实质性替代”要件,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对商业数据权益采用事后保护模式。然而,事后的数据权益保护模式,是否有利于规制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问题,也存在争议。 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的背景下
发布时间:202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