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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制度的探讨
中国尚未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出台,更主要的是为了满足“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要求。这是为落实2017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两办《创新意见》”)的相关部署,发布的用以登载上市药品信息平台。目前仍发挥作用。 2020年6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
发布时间:2020.10.10 -
拜耳在二审中成功捍卫了多吉美专利
在德国销售仿制拜耳抗癌药物多Nexavar产品的仿制药制造商现在可能面临损害赔偿索赔。在最近的一项裁决中,德国联邦法院基本上维持了拜耳的一项重要专利,从而推翻了一审判决。 该纠纷涉及拜耳的EP23 05 255专利,该专利于2022年12月到期。该专利保护活性成分索拉非尼的甲磺酸盐(一种盐)的化合物。它构成了拜耳药物多吉美(Nexavar)的基础,多吉美用于治疗各种类型的癌症,包括肾癌、肝细胞癌
发布时间:2023.12.04 -
最高院对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中的可登记专利类型作出限缩性解释
29日提交的涉案仿制药的上市许可申请已被受理。四川国为公司提交了针对涉案专利的4.1类声明,即涉案专利权应当被宣告无效。 2022年4月2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阿斯利康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阿斯利康公司指控四川国为公司申请上市许可的涉案仿制药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9的保护范围。四川国为公司辩称,阿斯利康公司主张保护的权利要求9实质上的是晶型专利,不属于药品专利链接案件审理的专利类型,阿斯利康
发布时间:2024.02.22 -
辉瑞支付9300万美元解决与分销商的反垄断诉讼
经销商声称辉瑞公司试图以欺诈手段延长其对立普妥的专利权。他们指控该公司付钱给Ranbaxy,以推迟推出立普妥的仿制药,并就该药与Ranbaxy进行虚假诉讼。 原告律师表示,和解协议为集体成员提供了“即时的经济救济”,并避免了继续诉讼、潜在上诉和无法获得赔偿的风险。他们表示,他们将从和解基金中寻求至多3100万美元的法律费用。 与本案类似,四个月前,辉瑞向药品批发商支付了5000万美元以了解后者提起的
发布时间:2024.02.18 -
“玛巴洛沙韦”药品专利链接案二审判决书
理由为:(一)原审判决在适用法律时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尚未正式运行之前的行为纳入药品专利链接诉讼的管辖范围内,实质上违反了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1.药品专利链接制度自2021年7月5日起开始落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均指2020年修正的专利法)第七十六条由三款内容构成,不能割裂理解。该条第一、二款仅对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作了原则性规定,显然无法以此完成制度的落地实施。为此,该条
发布时间:2024.10.22 -
中医药专利审查需要注意审查方法
中医药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的特色产业,是传统文化的载体,也是重要的战略资源。在中医药相关专利审查中需要结合中医药的特性,选择适用适合中医药特征的审查方法。 一、案情简介 王某为一项名为“治疗痛风病的外用中药软膏”的发明专利申请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项专利申请作出驳回决定,在王某提出复审请求后又作出维持驳回的决定。王某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被诉决定,并判令
发布时间:2023.06.20 -
美国某公司、岳阳某生物科技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1)最高法知民终2480号 上诉人(一审原告):美国某公司。 上诉人(一审被告):岳阳某生物科技公司。 上诉人(一审被告):宜昌某药业公司。 上诉人美国某公司、岳阳某生物科技公司、宜昌某药业公司因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均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于2021年5月31日作出的(2017)沪73民初712号民事判决
发布时间:2024.02.27 -
百健(Biogen)集团在阿达木单抗生物仿制药Imraldi案中胜诉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juve-patent获悉,近日,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驳回了费森尤斯·卡比(Fresenius Kabi)对百健(Biogen)提起的一项专利侵权诉讼,该诉讼涉及一项含有活性成分阿达木单抗的专利,阿达木单抗是一种抗风湿病药物。这起案件是Biogen生物仿制药Imraldi商业化大战的一部分,此前的诉讼也在英国和丹麦进行。 费森尤斯·卡比(Fresenius Kabi)就美国
发布时间:2024.04.16 -
“左旋奥硝唑”药品发明专利确权案行政二审判决书
:“Toxicityofornidazoleanditsanaloguestoratspermatozoaasreflectedinmotilityparameters”,W.Bone等,Internationaljournalofandrology,1997年,第20卷第6期,第347-355页,复印件及其中文译文; 反证10:公开日为2013年3月5日、公开号为CN1400312A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公开文本; 反证11:左奥硝唑氯化钠注射液说明书,2016年7月15日(最近一次修改日期),复印件; 反证12: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药品注册批件、新药证书
发布时间:2024.09.06 -
“左旋奥硝唑”药品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不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三)被诉侵权产品尚未进行大规模制造,仅有300件药品用于市场推广。(四)南京圣和公司主张的赔偿以及合理开支费用过高。 原审法院认定如下事实: (一)关于南京圣和公司主张的权利方面的事实 南京圣和公司于2005年7月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涉案专利申请,2007年3月21日获得授权,该专利权目前仍在有效期内。南京圣和公司主张被诉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2、9的
发布时间:2024.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