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药品专利
-
浅析药品专利补偿制度
前言 我们知道专利保护期内的市场独占和因此获得的高额市场回报是医药研发的原动力。只有延长药品专利保护时间就是延长创新药的市场垄断时间,提高了企业获利预期,企业也更愿意持续不断地研发投入,药物创新才能得到延续。药品专利补偿期制度也是因此而诞生。药品专利期补偿制度的作用是弥补原药药企创新药因为了获得上市批准而造成的有效专利期(从产品上市起的市场独占期)的损失时间,适当增加专利保护时间的制度,可以补偿
发布时间:2020.10.21 -
权利要求未显示化合物结构式的药品专利的保护与侵权判定
裁判要旨 在药品发明侵权纠纷中,药品化合物的文字命名和化合物的结构式具有唯一对应性的关系,根据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文字命名可以直接得出对应的化合物的结构式,即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保护了该结构式。 推荐理由 本案所涉及的是药品专利,该药品化合物在原告主张的权利要求中仅有文字命名,而未显示化合物的结构式,无法同被诉侵权产品化学结构式进行对比。在未存在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基于药品专利侵权判定的特点,结合CAS
发布时间:2023.04.18 -
仿制药参加集采挂网行为的性质认定
目次 引言:问题的提出 一、药品集采及其特征 二、许诺销售的含义与性质 (一)专利法中“许诺销售”的含义 (二)许诺销售是一种独立的专利侵权行为 三、仿制药集采挂网行为的性质 (一)仿制药集采挂网行为构成许诺销售 (二)许诺在专利到期后销售专利产品构成许诺销售 四、实现药品可及性不能一味考虑仿制药的利益,而不考虑原研药的利益 引言:问题的提出 2023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山德士(中国
发布时间:2023.10.19 -
曾陷侵权纠纷的国产仿制药恢复采购资格
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书》显示,东阳光药业未经专利权利人许可,实施了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构成侵权。 根据裁决书,国家知识产权责令东阳光药业在裁决做出之后,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并从已挂网的药品采购平台撤回利格列汀片的挂网。2022年11月12日,上海阳光采购网发布《关于暂停广东东阳光药业格列汀片采购资格通知》。 原研药专利保护到期,3款仿制药挂网 作为一款原研药,勃
发布时间:2023.10.10 -
诺华在UPC就哮喘药物申请禁令失败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JUVE Patent获悉,Celltrion不会因诺华(Novartis)哮喘药物Xolair的生物仿制药而面临统一专利法院(UPC)的临时禁令。2024年9月6日,德国杜塞尔多夫当地部门驳回了诺华和基因泰克(Genentech)的临时禁令申请,原因是不存在迫在眉睫的侵权威胁。双方将于10月份在荷兰就诺华专利的有效性进行另一轮诉讼。 7月底,杜塞尔多夫当地部门就即将
发布时间:2024.09.09 -
涉及化学药品的医药用途发明的新颖性认定
2016年度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专利篇·专利权行政案件 一审案号:(2013)一中知行初字第1819号 二审案号:(2014)高行终字第1435号 再审案号:(2015)知行字第355号 裁判要旨 对于涉及化学药品的医药用途发明,其与现有技术在给药对象、给药方式、用途、用量及时间间隔等与使用有关的区别特征,如果对制药过程没有限定作用,而仅仅体现在用药过程中,则该区别特征不能
发布时间:2017.08.07 -
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的司法保障
一、目前的规定与《专利法》第76条的立法目的 1.《专利法》第76条的立法目的是药品专利纠纷的早期、有效解决 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的核心机制,即专利挑战制度,需要有相应的制度基础,即仿制药上市申请人的申请行为视为侵权专利权。但在此次《专利法》修改中,并没有关于“拟制侵权”的相关规定,这也可说是此次构建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的一种遗憾。 但无论是《专利法》第76条旨在为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
发布时间:2020.12.30 -
美法官推翻1.76亿美元判决 认定梯瓦制药涉案专利无效
知产财经从海外媒体路透社获悉,制药商礼来公司周二说服马萨诸塞州一名联邦法官推翻了陪审团在去年11月对梯瓦制药(Teva)诉礼来公司(Eli Lilly and Company)专利侵权案的判决,该判决认定礼来公司的偏头痛药物Emgality侵犯了梯瓦公司竞争药物Ajovy的三项专利,要求其向梯瓦制药公司支付1.76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2.9亿元)赔偿金。 据了解,礼来制药公司于1876年5月
发布时间:2023.09.28 -
评析“能够控释活性成分的可分割的盖仑制剂形式”发明专利无效案
案情概述 涉案专利名称为“能够控释活性成分的可分割的盖仑制剂形式”(专利号:ZL200810213769.6),专利权人为法国施维雅药厂,无效宣告请求人为刘某。 权利要求保护一种可分割的延长释放型片剂,是对已知活性成分格列齐特作出的制剂发明,权利要求中限定了该片剂的活性成分格列齐特以及辅料种类和用量,同时还限定了该片剂“具有一条或多条与该片剂的高度和长度垂直的断裂凹槽”“并且其中未分割的片剂和
发布时间:2024.06.18 -
“左旋奥硝唑”药品发明专利侵权、确权民行交叉案
【案号】 (2020)最高法知民终1156、1158号,(2020)最高法知行终476、475号 【基本案情】 南京圣某药业公司系专利号为200510083517.2、名称为“左旋奥硝唑在制备抗寄生虫感染的药物中的应用”以及专利号为200510068478.9、名称为“左旋奥硝唑在制备抗厌氧菌感染药物的应用”的两项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南京圣某药业公司认为,由湖南华某公司制造、湖南华某公司与大连
发布时间:2024.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