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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帆诉启帆侵犯企业名称权案
规范“傍名牌”行为,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卢鑫提醒,对企业名称进行登记时,应当充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遵守诚信原则,对他人已经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字号予以合理避让,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否则将走进“死胡同”,已积累的商誉亦将毁于一旦。 “中大型企业或成长型企业也要及时关注自身商标及企业名称被他人抢注的情况,尤其是对经营范围、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类似的经营主体,应及时采取维权行为。”刘林敬表示。
发布时间:2023.11.09 -
国产动画《汽车人总动员》被判侵权迪士尼皮克斯,赔135万
收入扣除税费、院线分成、宣发成本等费用,被告并没有获利。 法官:抄袭和傍名牌要付出代价 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电影中的“闪电麦坤”、“法兰斯高”动画形象以及电影海报均具有独创性,受中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对原被告动画形象进行比较,“K1”、“K2”分别使用了“闪电麦坤”、“法兰斯高”卡通形象最具独创性的拟人化的眼部、嘴部以及特定色彩的组合,构成实质性相似,两被告的著作权侵权成立。但是,就海报
发布时间:2017.01.03 -
互联网金融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第一案宣判
“优酷”商标的企业名称,其行为的目的就是要利用原告及其“优酷”商标所享有的商业信誉来从事经营活动,使相关消费者对涉案产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从而达到“搭便车”、“傍名牌”的非法牟利的目的,其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附判决书(部分内容):
发布时间:201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