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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属于混淆使用吗?
地区的纯净水生产企业,应当知道众吉商标在湖北省随州地区纯净水市场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其回收带有众吉商标标识的纯净水桶进行生产、销售,具有傍名牌、搭便车的主观故意。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C公司在桶装纯净水上混淆使用众吉商标标识的行为侵犯了众吉注册商标专用权。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支持了随县工商局行政处罚意见。
发布时间:2016.09.12 -
近20年北京最大商标侵权案:卖假冒运动鞋被罚5587万元
利用手机地图自设点位,将自己的门店位置设为唯一的“苹果官方授权服务中心”;经营销售的运动鞋“傍名牌”,使用标识与知名品牌的“tiger”商标构成近似……昨天,北京市工商局发布“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十大案例。其中,侵犯“tiger”注册商标专用权案罚款5587万余元,是近20年来北京市工商部门查处的最大一起商标侵权案件。 企业“傍名牌”被重罚 鞋身四条斜线构成“井”字形图案,运动
发布时间:2018.11.15 -
傍“东阿牌阿胶”名牌构成不正当竞争案
案情摘要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阿阿胶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4日,主要从事药品、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等,系专利号为ZL201030254183.2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人。2011年9月20日,东阿阿胶公司将上述外观设计专利主视图图案进行版权登记。2011年起,东阿阿胶公司将上述外观设计用于其阿胶产品上。东阿阿胶公司系“中华老字号”会员单位,其东阿牌阿胶产品多次被认定为山东名牌产品,多次
发布时间:2023.08.10 -
网店销售知名品牌高仿服装构成不正当竞争案
一些品牌服装一上市,消费者总能在网购平台找到仿制且价格更低廉的“同款”,几乎已成为服装行业的乱象。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审结一起利用某知名品牌服装款式与款号的对应关系吸引流量进行销售的案件,认定...
发布时间:2023.07.24 -
知名商标被傍名牌,怎么办?——浅析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法律适用
案情简介: 江阴市卓莹针织制衣有限公司(下称卓莹制衣公司)于2011年6月13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平安PINGAN及图”商标(下称争议商标),并于2012年7月7日获准注册,核定的商品项目为“服装,内衣,童装,婴儿全套...
发布时间:2016.05.09 -
此“百度”非彼“百度”,烤肉店“傍名牌”被判3倍惩罚性赔偿
此“百度”非彼“百度” 烤肉店“傍名牌”被判3倍惩罚性赔偿 百度搜索想必大家早已耳熟能详,但“百度烤肉”您可能还是头回听。 有人也许会好奇:什么,百度开始做烤肉了? 非也,“百度烤肉”不仅与百度公司毫无关联,甚至还构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此案,适用3倍惩罚性赔偿,判决京百度餐饮公司等五公司赔偿百度公司经济损失 及合理支出230余万元。 案情简介 京百度餐饮公司于
发布时间:2021.12.17 -
“傍名牌” 地板企业被判赔偿1500万!
一些企业为迅速占据市场,一边采取“搭便车、傍名牌”手段进行招商推广销售,一边恶意抢注囤积与正牌相似的一系列商标,以此作为生财之道制造维权障碍,这种恶意侵权行为将面临法律严惩。 近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被告福建某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公司”)被判赔偿原告大自然家居(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自然公司”)1500万元。该案刷新了国内地板行业
发布时间:2021.09.17 -
五粮液向傍名牌者说“不”
“傍名牌”曾经一度是很多中小品牌迅速崛起的“捷径”,这让很多品牌不得不预防性地注册很多与本品牌相似的商标。但是这种行为此前大多只是受到舆论谴责,如今则面临着法律的严惩。不久前,经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判决,“九粮液”“九粮春”等产品的生产销售行为被认定侵犯“五粮液”“五粮春”所享有的商标专用权,前者立即停产并赔偿损失。 自家产品本来与名牌毫无关系,却偏偏要以恶意模仿或混淆视听的方法,在商标注册和
发布时间:2019.09.11 -
央美诉培训学校使用“央美”侵犯商标权案
中央美术学院是我国美术教育领域的知名院校,然而,其多年来积累的良好社会美誉度成了个别教育培训机构“傍名牌”的对象。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中央美术学院诉北京清美央美美术培训中心(下称清美央美培训中心)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清美央美培训中心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央美”字样等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维持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下称朝阳法院)此前作出的一审判决,即判令清美央美
发布时间:2023.09.21 -
两家“厦航”对簿公堂
时侵犯了厦航公司享有的第5208561号“厦航”商标(下称涉案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三被告须停止侵权并赔偿厦航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5万元,维持了一审判决。 在业内专家看来,该案是一起典型的“搭便车”“傍名牌”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该案二审判决明确在判定在先使用是否构成在先权利时,应综合考虑市场主体使用商业标识的完整历史渊源,而不应仅单纯依据诉争字号、注册商标各自使用的时间节点作出判定
发布时间:2024.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