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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侵权下的注意义务初探
要 目 一、问题的提出 二、电商平台的发展与义务边界的拓展 三、注意义务强化的正当性与可行性 四、注意义务的强化结语 内容摘要 在间接侵权理论背景下,电商平台的侵权责任需要依托注意义务的界定来划分过错的程度,注意义务不明将影响电商平台的义务履行和司法实践中侵权责任承担及责任范围的判断。随着技术的创新发展以及平台自治理念的推进,电商平台的技术不断扩大,电商平台注意义务的考量因素也有所发展,但共同
发布时间:2022.06.16 -
涉电商平台转通知注意义务认定侵权责任纠纷案
一审案号:(2020)浙0110民初14790号 二审案号:(2021)浙01民终2580号 再审案号:(2022)浙民申3199号 裁判要旨 电商平台经营者接到投诉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转通知平台内经营者。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履行公平、诚信原则,转通知既要及时、全面,不应仅转送投诉记录,而应将被投诉商品链接、投诉证据材料等一并转通知,同时也要确保平台内经营者的申诉机会和申诉渠道畅通。被转
发布时间:2023.12.11 -
涉刷单知识产权案件赔偿额应包含权利人间接损失
作者:马洪 陈燕 宁波知识产权法庭 要 旨 审理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时,侵权人存在刷单行为的,法院应扣除刷单虚假销量,依据实际销量计算赔偿额;同时,应计入权利人因刷单受到的销量、定价、商誉等间接损失,以提升赔偿额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基本案情 朴素公司是专利号为ZL201520680171.3,名称为“补水仪滑板机构”的实用新型专利权人。经调查,朴素公司发现,清阳厂在其淘宝电商网店内销售侵犯
发布时间:2018.05.25 -
国务院常务会议:引导相关电商平台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服务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要引导相关电商平台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服务。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改革开放、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部署,各自贸试验区积极发挥“排头兵”作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促进创新发展等方面形成了一批试点经验,并已在全国推广。 下一步,要立足改革开放大局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紧扣制度创新,支持自贸
发布时间:2019.07.05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 《涉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指南》
本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及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 为正确审理涉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审判实际,就相关问题形成《涉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指南》。现将该指南予以印发,供学习参考。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 涉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指南 一、基本原则 1.在审理涉电商平台
发布时间:2019.12.27 -
“双11”期待公平环境,“二选一”行为亟待规范
“‘双11’马上到来,相信很多消费者跟我一样会通过对比几大电商平台,然后在一家服务和价格都令人满意的商家购买自己心仪的产品。如果电商平台强制商家‘二选一’,使其不能入驻竞争对手的平台,该行为是否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10月27日,在新京报社、新京报智慧城市研究院联合主办的“营造公平竞争电商环境”研讨会上,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于凤霞提出的问题引起了与会人员的热议
发布时间:2019.11.01 -
电商平台中药地理标志商标侵权类型及认定
中药材作为中医治疗的重要工具,具备地域性特点,其品质及药性与其生长环境息息相关,进而产生了“道地药材”的中医药术语。地理标志是用于证明商品的来源地和特定品质及特征的标志,且要求商品的特性和品质与其来源地密切相关。目前,电商平台是中药材的主要销售渠道之一,中药材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较多,审判实践中主要依据商标法,通过判定混淆或者商标性使用认定侵权。 一、电商销售中药制品构成地理标志商标侵权的类型
发布时间:2023.07.04 -
电商平台不仅仅是“信使”
蒋强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 一、电商平台权力大、影响大、责任大,不是也不可能仅仅是“信使” 中国电子商务发展速度快、规模大,将来甚至可能占据零售市场半壁江山。越来越多的商品(服务)通过电商平台达成交易,电商平台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对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平台内经营者的利益影响也越来越大。电商平台实际上行使了相当大的“准司法权”、“准执法权”、甚至“准立法权”。如果电商平台本着不负责任
发布时间:2018.11.01 -
电商平台商标侵权赔偿数额司法推定研究
侵权人掌握,且拒不提供。但司法实务中,尤其是电商平台领域商标侵权案件,即便权利人穷竭举证途径,无法提交侵权人实际销售数量时,要求法院依据侵权人销售平台数据认定赔偿数额,多半也不会得到支持,法院当前仍然有适用法定赔偿的惯性,且在很多时候,最终判赔数额与电商平台所体现出的销售数量利润也相距甚远。 当前,电商平台销售已经成为很多企业主要销售渠道,甚至唯一销售路径。电商平台销售过程中,各店铺均会显示出已销
发布时间:2019.04.08 -
浙高院民三庭《涉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指南》系列解读一
姚志伟 广东财经大学智慧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副教授 2019年12月23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发布了《涉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指南》(以下简称审理指南)。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生效后,发布的第一个涉及电商平台知识产权的全面性的司法审判指导性文件。同时,考虑到该文件是由中国最大电商平台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知产庭发布,其会对众多的涉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产生
发布时间:2020.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