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市场支配地位
-
从多家KTV诉音集协垄断案谈对著作权集体管理反垄断争议的思考
已经签订合同的平等收费标准等行为违反了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和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音集协以合理、同等条件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并提供正版曲库作品使用服务。此案的焦点涉及到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特殊性质、如何判定是否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极富争议的问题;对这些疑难法律问题的回答不仅关系到个案纠纷的解决,也对促进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反垄断法
发布时间:2020.06.19 -
物联网背景下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层级的选择
争议焦点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SEP权利人,在就其SEP向标准组织承诺“愿意向第三人提供符合FRAND条款的许可”后,提起侵权诉讼,寻求停止侵权禁令或召回、销毁产品救济(以下统称禁令),是否违反《欧盟运行条约》(Treaty on the Functioning of the European Union,以下简称TFEU)第102条、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即实施者何时能成功提出滥用专利权抗辩、阻却
发布时间:2022.10.12 -
涉境外垄断行为的垄断民事纠纷案件管辖
)有限公司、惠州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合称TCL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管辖权异议上诉案中,爱立信方认为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没有管辖权,请求驳回TCL方的起诉,或将本案移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进行审理。 一审法院认为,TCL方提交的初步证据显示,爱立信方声称其拥有无线通信领域中2G、3G、4G标准必要专利,其中包括中国专利。TCL方与爱立信方就涉案标准必要专利许可问题进行谈判
发布时间:2022.01.18 -
双重路径下排他性交易的反垄断规制
内容提要 排他性交易作为一种跨类型化行为,在反垄断法框架下面临适法难题:纵向协议“兜底条款”的可适用性及其与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条款的关系。不同路径规范排他性交易具有“同质性”与“异质性”。我国在实务中一概采用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条款规范排他性交易,高门槛与事后性使得单一路径模式不足以防范潜在的反竞争风险。美国和欧盟均采用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双重路径规范排他性交易,不同路径的分析框架虽有
发布时间:2021.04.21 -
焚烧涉案资料,青海一燃气公司阻碍反垄断调查被罚70万行政处罚决书
新区南路 二、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 2017年11月,举报反映当事人在米拉湾村民申请安装天然气时,要求村民必须购买其指定的燃气壁挂锅炉和灶具,否则以村民自行购买的燃气壁挂锅炉、灶具不合格为由,不予办理天然气使用申请手续,拒绝提供天然气供气服务。经前期核查,情况属实。2018年5月23日,本机关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权,对当事人涉嫌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调查期间,本机关依法对当
发布时间:2020.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