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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20号) 《河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已由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5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2022年5月27日 河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2022年5月27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章 数据
发布时间:2022.05.30 -
国家战略视角下的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
当今时代,数字经济正以巨大的动能从根本上改变着社会经济结构和市场竞争格局,逐步攀升为全球竞争的新领域及制高点。党的十九大以来特别是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并对此作出深刻阐述,明确指出“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将进入快车道”。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迅猛发展、平台经济不断崛起的时代背景下,迫切需要从国家战略视角来分析和破解数字经济领域的垄断问题,加强引导
发布时间:2020.04.03 -
NFT来袭,我们准备好了吗?
新一轮产业革命浪潮滚滚而来,数字经济时代正在开启。从大数据、区块链,到近期爆火的“元宇宙”概念,中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要想让数字经济行稳致远,就必须解决好数据等新生产要素的产权问题,让数据合理流动起来、充分利用起来、高效保护起来。从现实世界到虚拟数字世界,站在新的时代起点,本报特开辟“瞭望数字经济”专栏,把目光投向构筑数字时代基石的产权制度设计,观察业界新动向、新实践,探讨数字经济时代的产权治理
发布时间:2021.12.16 -
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和规律 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18日下午就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进行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要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
发布时间:2021.10.20 -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分类与国际专利分类参照关系表(2023)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分类与国际专利分类参照关系表(2023)》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相关部署要求,助力构建数字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专利规模、结构、质量的
发布时间:2023.03.24 -
数字经济时代,如何加强数据保护?
数据源自科学概念而非新兴术语,原指对生化科学实验、农林栽培、勘验调查等过程或结果的记录,当数据置于我们身处的数字经济时代时,被赋予了相应的时代含义。我国无论是在政策抑或法律层面,均围绕数据权属、数据流通和数据安全等议题展开了广泛讨论。笔者认为,就数据保护而言,尚需厘清一些基础性问题。 厘清权利边界 目前,在诸多法律文件和实践材料中,不加区分地使用数据与信息,这可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乱和困惑
发布时间:2023.08.03 -
王晓晔:评析《 反垄断法(修正草案)》
内容提要 《反垄断法(修正草案)》从宏观角度强化了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从微观角度强化了数字经济反垄断,增加了 “安全港”规则,加重了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草案仍有很多值得商榷和改进之处。法律修订不仅应当“纳新”,还应当删除长期“空置”的条款。从反垄断执法角度看,强化数字经济反垄断是我国当前反垄断执法重点,这方面的修订应考虑迄今国内外执法经验,做到与时俱进。强化反垄断不仅需要修订和完善反垄断法,还应
发布时间:2022.05.26 -
广东高院发布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裁判要旨
今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第一批),主要涉及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著作权、商标权等内容,充分体现了广东法院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为数字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明晰规则,引导数字产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的积极成效。 此次共发布6个案例,包括数字经济背景下的各种侵权形式,涵盖数据、算法、云服务技术和物联网技术等领域。在马某华等八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中,马某华利
发布时间:2023.04.26 -
数字经济领域“相关市场”界定的守正与变革
摘要:在数字经济领域,“相关市场”的界定是反垄断执法中的难点,关乎执法效果。针对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对数字经济领域“相关市场”界定的地位、维度、方法等争论,认为“相关市场”界定的地位问题:垄断协议案件和经营者集中案件原则上可以不界定相关市场,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原则上需要界定相关市场。“相关市场”界定的维度问题:根据维度的选择必须遵循必要的最近原则,盈利来源、平台类型、注意力等不可作为独立的维度
发布时间:2023.08.07 -
继往开来 守正创新 以常态化反垄断监管促进数字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创新和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数字平台逐步将多边市场中相互依赖的各方主体汇聚在一起,承担起信息传递、需求匹配、关系协调和资源配置等功能。在此过程中,数字平台大量汇聚数据、控制算法,同时单方制定和执行交易规则,由此形成的垄断行为具有许多不同于传统领域的特点,并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数字经济反垄断监管的担忧。 总体来看,我国较好地从规则完善和执法探索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应对。特别是近年来,我国
发布时间:2023.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