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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抢注囤积商标诉请高额赔偿案
长某科技股份公司的持续使用和推广,已在电力设备及新能源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与影响力,与长某科技股份公司建立了比较稳固的关系。 两复议申请人不以使用为目的,围绕长某科技股份公司以及其他行业领域内知名公司的字号、简称等,多次、大量恶意抢注、囤积与其企业性质、经营范围无关的行业领域专有名词,明显超出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具有囤积商标抢占社会公共资源的不正当意图,有损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同时,两公司明知案涉
发布时间:2024.04.25 -
老字号知识产权应当得到适度合理的司法保护
以证明“同德福”作为商标经余晓华先辈使用所具有的影响力延续至争议商标注册申请日,亦不足以证明余晓华在争议商标注册申请日之前重新使用“同德福”商标并具有一定影响以及成都同德福公司系以不正当手段恶意抢注争议商标。故亦不能认定争议商标的注册构成2001年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指“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之情形。 余晓华不服第9618号裁定,于法定期限内提起
发布时间:2016.08.18 -
“方大同胡辣汤”商标被提异议
时,他并不知道有个歌手叫方大同,取此名是借用邻居的名字和山西省大同市的地名,目的是方便消费者识别。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因公众人物姓名被注册为商标而引发的争议屡见不鲜,这其中既有恶意抢注行为,也有商标申请人的无心之过。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公众人物该如何维权,商标持有人又该怎么办? 餐饮商标被无效 说起“方大同胡辣汤”商标被裁定为无效一事,康长喜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电话采访时有些激动。他
发布时间:2016.06.16 -
老字号知识产权应当得到适度合理的司法保护
以证明“同德福”作为商标经余晓华先辈使用所具有的影响力延续至争议商标注册申请日,亦不足以证明余晓华在争议商标注册申请日之前重新使用“同德福”商标并具有一定影响以及成都同德福公司系以不正当手段恶意抢注争议商标。故亦不能认定争议商标的注册构成2001年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指“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之情形。 余晓华不服第9618号裁定,于法定期限内提起
发布时间:2016.08.18 -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市场混淆行为的逻辑特殊性
对应《商标法》第30条和第32条的规定。另一个是从制止混淆的角度,主要体现在制止商标假冒和仿冒侵权,对应《商标法》第57条第1项和第2项的规定。从预防混淆的角度来说,除了恶意抢注等情形外,商标授权和确权机关对争议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观状态不做过多考虑;【1】有人甚至断言,主观意图在商标混淆侵权判定中已经衰落。【2】但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制止市场混淆行为时,首先考虑行为的正当性和行为人的主观状态,主观构成要件
发布时间:2018.05.07 -
《中国商标品牌战略年度发展报告(2017)》
开化,实现商标评审裁定文书全部即时网上公开,开展评审案件口头审理。 三是加强商标知识产权保护。注重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商标权益,制止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维护商标注册秩序。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为重点,查处侵犯中国黄金、同仁堂等商标专用权违法案件。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商标执法协作,完善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五年来,共立案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7.32万件,涉案金额23.2
发布时间:2018.05.14 -
制止商标恶意抢注的司法边界
作者:周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 谈到恶意抢注,我个人认为制止商标的恶意抢注,的确是目前商标授权确权行政司法案件当中的重要题目。为解决这个问题,在发挥司法主导作用的同时,还应当把握好司法权的边界,它是解决商标恶意抢注问题的前提条件。司法边界只是解决商标恶意抢注问题的一个方面。我演讲的重点虽然放在司法边界这个问题上,但并不意味着只划边界,不解决实际问题。 要解决商标恶意抢注的问题,对法
发布时间:2018.03.07 -
抢注“水宝宝”商标后恶意投诉敲诈!拜耳联合阿里告赢知产流氓获赔70万
近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是针对职业商标抢注人恶意抢注商标、恶意投诉行为作出的判决,认定被告方李某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判令其赔偿原告拜尔公司经济损失70万元。据悉,这起案件悉国内首次明确职业商标抢注人的不当行为并作出判决,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有不少网友认为该案中被告的行为可以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管理范围,构成不正当竞争。 面对商标恶意抢注者的恶意投诉,防晒霜
发布时间:2018.07.31 -
“EXTRA”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案
“EXTRA”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案箭牌糖类有限公司诉黄*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案 一审案号:(2016)京73行初2357号 二审案号:(2017)京行终4045号 裁判要旨 《商标法》各条款承载着不同的功能,第四十四条第四款旨在督促商标发挥其应有的效用,避免浪费资源,而不是遏制恶意抢注。因此,该条款的适用并不以诉争商标是否有恶意注册情形为前提,对于证据的审查应当一视同仁,撤销请求人
发布时间:2018.07.27 -
如何有效应对及遏制商标恶意抢注行为?
宣告无效的事由,直接适用于异议程序和无效宣告程序中。 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攀附他人商标声誉、抢注知名度较高商标、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占有公共资源、反复抢注等商标恶意抢注的行为,成为相关企业品牌经营道路上的一道不可逾越的隐形门槛。对于大量注册商标而自己根本不使用,甚至在囤积商标里面也夹杂着很多“傍名牌”的注册商标行为,目前一般会以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无效宣告,但还是受到一些限制,有些情况不能在申请
发布时间:2019.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