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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知识产权将成反垄断执法新目标
“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热点问题”专题论坛上表示。 我国1993年通过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和仿冒商品、侵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一直重视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领域的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多次部署保护知识产权,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专项行动,2017年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24601件,案值近130亿元,其中查处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5339件,有力
发布时间:2018.05.17 -
如何保护人工智能技术的知识产权?
在过去的几年间,得益于低成本、高功率计算(如GPU等)、近乎无限的海量大数据存储能力、智能算法以及无处不在的传感器部署(如图像和语音)等辅助技术的快速发展,人工智能技术实现了爆炸式增长。同时,基于大量数据识别模式的商业应用程序的数量也取得了增加。人工智能技术的爆炸性增长也给企业的基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带来了各种挑战。 保护人工智能技术知识产权最常用的手段是专利和商业秘密。就人工神经网络这种流行
发布时间:2019.07.26 -
董明珠两会提案:严厉打击“专利流氓”,引入惩罚性赔偿
据金融界消息,格力集团董事长董明珠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在两会上提出了加大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专利流氓”等多项建议。 关于“加大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力度”,董明珠建议从立法层面加大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力度。此外,董明珠指出,要调整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和加强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处罚力度,建议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 对于“专利流氓”,董明珠指出“专利流氓”分为两种:一种是已被广泛探讨的“非专利
发布时间:2020.05.27 -
“两高”相关部门负责人就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答记者问
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争议问题较多,亟需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予以明确和规范。 《解释》共十二条,主要规定了三方面的内容:一是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根据不同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规定不同的损失计算方式,以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二是进一步明确假冒注册商标罪“相同商标”、侵犯著作权罪“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商业秘密罪“不正当手段”等的具体认定,以统一司法实践认识;三是明确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刑罚适用及宽严
发布时间:2020.09.14 -
专家解读两高涉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
陶鑫良 上海大学教授、知识产权学院名誉院长、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名誉院长 2020年5月28日通过的我国第一部《民法典》第123条被称为“知识产权条款”,在该条中明确“商业秘密”作为与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平起平坐的知识产权之“客体”。在当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连续出台的5个司法解释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20.09.17 -
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侵犯商业秘密篇)
商业秘密保护是反不正当竞争的重要内容。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连续多年部署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2018年至2022年共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5万余件,其中侵犯商业秘密案件344件。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助力企业创新发展。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增强企业自我保护、合规经营的意识,在全社会形成
发布时间:2023.06.28 -
美国2016年《特别301报告》中国部分参考译文
优先观察国名单 中国 2016年,中国仍被列入优先观察国名单(Priority Watch List),受306条款监督。 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环境依然复杂,而且自相矛盾。可喜的进展也有一些,如中国领导层反复强调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知识产权法律和法规不断改革,中国法院个案进展鼓舞人心。与此同时,一些因素破坏了中国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进程,如窃取商业秘密、以安全为由阻碍信息通信技术产品
发布时间:2016.05.04 -
知识产权对全球体育经济的影响
饰以及体育服务研发活动所需要的时间与成本与日俱增,因此人们再也不可忽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此外,GIPC的研究同样表明,灌输此类知识产权大有裨益。 该项研究主要集中于专利、商标、版权以及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在体育产业中的作用。 专利 专利可激励新技术以及创新技术的发现与传播,此类技术有助于运动员更好、更安全地展示自我。目前已经有成千上万件与体育相关并提及“运动”或“运动员”等词语的实用新型专利,其中
发布时间:2018.06.28 -
未出版书稿可以给予商业秘密保护
(作者:张玲玲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裁判要旨】 书稿未出版发行其策划创意、编排体例、内容选取等信息作为图书出版市场经营主体所掌握的经营信息其本身并不为公众所知悉,在图书出版市场具有潜在价值,在权利人采取适宜的保密措施的情况下,上述信息可以作为商业秘密给予保护。 【案情介绍】 原告北京片石书坊图书有限公司(下称片石书坊公司)于2009年上半年策划和创意了《邓小平答外国元首和记者问》(下称《邓答
发布时间:2016.09.06 -
未出版书稿可以给予商业秘密保护
(作者:张玲玲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裁判要旨】 书稿未出版发行其策划创意、编排体例、内容选取等信息作为图书出版市场经营主体所掌握的经营信息其本身并不为公众所知悉,在图书出版市场具有潜在价值,在权利人采取适宜的保密措施的情况下,上述信息可以作为商业秘密给予保护。 【案情介绍】 原告北京片石书坊图书有限公司(下称片石书坊公司)于2009年上半年策划和创意了《邓小平答外国元首和记者问》(下称《邓答
发布时间:2016.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