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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视角下我国商业秘密“吹哨人”责任豁免制度的完善
内容提要:欧盟和美国的商业秘密“吹哨人”责任豁免制度的立法与司法近况表明,商业秘密“吹哨人”责任豁免条款的体系解释冲突与“吹哨人”披露主体和行为的相关问题是制度难题。我国商业秘密“吹哨人”责任豁免制度可借助《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第19条第4项规范文本展开。在立法范本方面,《美国商业秘密保护法》模式具有借鉴价值。基于我国目前强化保护商业秘密的法政策立场,现有商业秘密“吹哨人”的责任
发布时间:2022.02.28 -
侵犯主播平台中奖数据商业秘密被判赔300万元
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一起涉网络主播平台中奖数据商业秘密纠纷案作出判决,认定被告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判决其赔偿原告损失300万元。 本案通过商业秘密路径保护网络平台数据类经营信息,同时适用惩罚性赔偿,在切实打击恶意侵害知产产权行为的同时,推动新时代新领域商业秘密的保护。 案情速递 原告杭州某网络公司从事网络主播运营活动,旗下有两款直播平台。被告汪某曾任原告公司旗下某平台运营总监一职,并与原告
发布时间:2021.10.27 -
利用原单位客户信息牟利侵害商业秘密案
、纪某某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法院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本案中,原告的客户姓名、电话、微信、健身习惯、健身方式方法等信息是原告通过前期开发、搜集及后期整合、维护等方式获得的,能够给原告带来商业利益,且原告通过区别岗位、分级使用等方式采取了保密措施,属于其掌握的
发布时间:2023.03.03 -
小马智行诉擎天智卡侵犯商业秘密,后者反诉不正当竞争
近日,擎天智卡宣布起诉小马智行,声明称,“小马智行在擎天智卡融资的关键节点,针对我司仓促提起的所谓‘商业秘密侵权’的诉讼,有悖事实,纯属无端指责。”并指出,将通过法律手段,坚决维护自身正当权利。 对此,小马智行方面表示,“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希望各方当事人尊重司法程序,恪守商业道德,我们相信法院将作出公正判决。” 并指出,小马智行前员工潘某某、孙某某在离职后创立新公司擎天智卡,从事自动驾驶
发布时间:2023.04.19 -
“监守自盗式”数据权益侵权案件的审理思路
的则是企业与企业之间针对已公开企业数据的不正当竞争案件,这往往会出现数据扒取、衍生数据、大数据产品、数据权益等一些新概念。 二、具体案例分析 我想介绍一起比较罕见的企业工作人员监守自盗、侵犯企业数据权利的案件处理情况。在本案的审理过程当中,通过商业秘密途径对企业数据提供保护,并且还适用了惩罚性赔偿。 · 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A公司经营直播平台,网络主播在平台上可与用户开展娱乐互动,用户通过充值向主播
发布时间:2023.05.22 -
全国首例涉游戏未公开角色设计的侵害商业秘密诉前行为保全案
,即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商业秘密。被申请人存在实施了擅自摄录行为的较大可能性,如不加以规制,将会破坏游戏的平衡性和公平性、降低游戏的热度和关注度、打乱游戏公司的商业和经营安排、贬损游戏公司的商业信誉和社会评价。 值得一提的是,在社会公共利益的考量上,浦东法院特别指出,如果不对此类游戏泄密行为加以制止,在给游戏公司带来难以弥补损害的同时,通过负效应传导,也会极大伤害上游设计者的创作热情,进而
发布时间:2024.03.27 -
禁令暂停执行:海能达恢复全球销售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深交所官网获悉,4月17日,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一则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其与摩托罗拉在美商业秘密及版权纠纷诉讼有了新进展。 2022 年 6 月,海能达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请公司重新设计开发的H系列产品不侵犯摩托罗拉公司的商业秘密和版权。该案件进入庭审环节后,摩托罗拉向美国伊利诺伊州联邦地区法院提交了禁诉令动议,要求公司撤回深圳案件的起诉,美国法院于2024年3月25
发布时间:2024.04.17 -
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考量因素
产品技术的自主研发。九江天赐公司系广州天赐公司的子公司,两公司签署授权书,约定广州天赐公司将其卡波产品生产技术和知识产权授权九江天赐公司无偿使用。2007年12月30日,华某与广州天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商业保密、竞业限制协议,并签收了公司的员工手册,就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竞业限制等方面进行了约定。广州天赐公司离职证明显示,华某离职生效日期是2013年11月8日。2012年至2013年期间,华某利用
发布时间:2021.10.14 -
欧盟《商业秘密保护指令》
2016年6月8日,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通过了欧盟《商业秘密保护指令》(欧盟第2016/943号指令)。该指令旨在通过明确和统一有关商业秘密的非法获取、使用或披露的法律来保护创新和发展。 欧盟成员国必须在2018年6月9日之前将该指令转化到其国内法。在该日期即将来临之际,本文简要总结了该指令的主要特征。 商业秘密的定义 该指令统一了欧盟各国对商业秘密的定义,第2条第(1)款对商业秘密作出如下
发布时间:2018.02.06 -
富士康状告比亚迪侵害商业秘密案升级转为刑事诉讼
3月13日和3月14日,富士康(2038.HK)和比亚迪(1211.HK)针对富士康起诉状告比亚迪侵犯商业机密一案的诉讼情况双双发布公告,富士康已撤销了对比亚迪公司在大陆的民事诉讼,而转为刑事诉讼。 富士康发布的公告称,基于公司现有的证据,民事诉讼所申诉的不法行为,应该更适合通过刑事法律程序追诉。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于3月13日开始就比亚迪涉嫌进行单位刑事犯罪活动立案侦查。 富士康在公告中还特意
发布时间:2008.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