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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州议会通过《人工智能法案》草案
6月14日消息,欧洲议会于本周三通过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人工智能法案》草案。根据欧洲议会发布的公告,议员们以499票赞成、28票反对和93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法案草案。按照立法议程,接下来将正式进入与欧洲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进行协商的程序,以确定最终的法案。 根据该《人工智能法案》草案,所有的人工智能技术将被分为四个风险级别:最低风险、生成式人工智能、高风险和不可接受风险。被列为不可接受风险的人
发布时间:2023.06.15 -
欧洲地平线计划的商业秘密保护
2023年10月5日,欧盟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就“欧洲地平线计划”(Horizon Europe)的商业秘密[1]保护进行了解析。该解析聚焦于如何将项目成果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并同时履行欧洲地平线计划应有的披露和报告义务。 1. 商业秘密与传播义务 欧洲地平线计划规定,受益人必须在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以可公开获取的形式传播其成果,但须遵守知识产权保护、安全规则或合法利益方面的任何限制。 此外,计划
发布时间:2023.10.18 -
中国将与欧洲专利局密切合作共商专利保护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欧洲专利局主办的欧洲专利制度巡回研讨会首站会议在上海举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表示, 中国企业在欧洲的专利申请增长空间多多。中国将与欧洲专利局密切合作,为企业熟悉相关运行规则、用好欧洲专利制度提供更多的咨讯与指导。 14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共同主办,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承办的“欧洲专利制度巡回研讨会”召开。有关人士指出,本次研讨会旨在进一步加强中欧之间知识产权交流与
发布时间:2010.04.16 -
欧洲专利局公布《2011年度报告》
欧洲专利局(EPO)3月23日在其网站公布《2011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从统计数据、专利策略和举措以及专利活动趋势等方面对其2011年的各项工作予以了全面总结和回顾。 欧专局局长巴迪斯戴利表示,尽管2011年欧洲某些区域受到经济危机的影响,但对欧专局而言却是成功的一年。欧专局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再创历史新高,达244,437件(该数字包括直接向欧专局提交的欧洲专利申请和指定《欧洲专利
发布时间:2012.03.31 -
欧洲专利局就上诉管理委员会的改革作出历史性决定
翻译:任庆涛 欧洲专利组织同意实施欧洲专利局(EPO)建议的全面改革。本次改革建议旨在提高上诉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效率,同时通过提高上诉管委会的自治性等方式增强公众对管委会独立性的认识。 随着各成员国作出的压倒性表决,欧洲专利组织理事会决定改革上诉管理委员会,不过本次改革仍将在欧洲专利公约框架内进行。 欧洲专利组织同意实施欧洲专利局(EPO)建议的全面改革。本次改革建议旨在提高上诉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6.09.07 -
欧洲专利局重要决议声明部分优先权
欧洲专利局(EPO)扩大上诉委员会(EBA,欧洲专利局最高审判机构)现已提交一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决议,决议中承认:即使在先申请仅公开在后欧洲专利申请所提出权利要求的部分主题时,也可要求在先申请优先权。 由此,欧洲专利局上诉委员会(BoA)的判例法出现了相互冲突的趋势。 事实上,欧洲专利局上诉委员会部分决议已经承认,若优先权申请仅公开在后欧洲专利申请要求的部分主题(例如,在先申请仅公开实施例A
发布时间:2017.03.27 -
欧澳两局开展“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合作
日前,欧洲专利局和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签署了双边合作协议,内容涵盖专利信息共享和构建“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根据双方签订的PPH合作协议,专利申请人可在其申请已经其中一局审核的情况下,就相应专利申请在另一局申请加速审查,两局将共享已完成的工作成果,进而加快审查程序,减轻专利申请人的费用负担。 据悉,澳大利亚与欧盟有着传统的经贸和人文联系。欧盟对澳大利亚投资占澳大利亚外资总额的1/3
发布时间:2015.12.17 -
世界五大知识产权局推进专利协调工作
6月2日,中国、欧洲、日本、韩国和美国的知识产权部门为庆祝成功合作10周年而召开了一场名为“IP5”(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日本专利局、韩国知识产权局以及美国专利商标局)的会议,并宣布将进一步协调彼此的专利实践,包括影响《专利合作条约》(PCT)等全球法律文件的措施。 6月1日至2日,五大知识产权局负责人在马耳他举行的会议新闻发布会上称:“为深化彼此的合作,大家一致同意重点实施以下几个
发布时间:2017.06.08 -
FRAND之甚解:欧洲路径
作者:胡盛涛 爱立信公司知识产权政策总监;吴成剑 爱立信公司高级知识产权顾问 在欧洲,通过向专利持有人和潜在被许可人施加与风险有关的义务(即无法获得禁令或受禁令的约束),法院确保双方诚信地、及时地进行谈判。同时,该框架确保了必要的灵活性,使得在个案中,双方和法院能够充分考虑相关的具体情况,通过许可谈判确定FRAND条款和条件。 1)欧盟法院对华为诉中兴侵权案的判决:禁令与FRAND抗辩 欧洲
发布时间:2017.08.09 -
欧洲法院支持欧盟烟草指令,烟草公司关注平装法案
欧洲法院(ECJ)裁定最新的烟草产品欧盟指令有效,这意味着包装的广泛标准化,未来欧盟范围内的禁烟运动和即将到来的为电子烟制定特殊规则都将合法化。然而,烟草行业评论员回击称,判决不一定会为平装法案开绿灯。 2014年4月,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签署了第二版欧盟烟草产品指令(2014/40/EC),旨在寻求在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规定的义务下,欧盟28个成员国内适用统一的销售和制造烟草产品的法律。这一指令旋即
发布时间:2016.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