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行政
-
关于我国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的几个问题
作为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案件的一审管辖法院。当事人对于5个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则可以向专利法院提起上诉。这样,韩国也实现了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包括行政决定案件和侵权纠纷案件的专属管辖。 在知识产权的审判方面,我国从一开始就走了一条专门化审判的道路。1993年8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随后,上海、广东等地的
发布时间:2018.03.28 -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下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完善
内容提要 司法解释和行政规章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其制定应当反映中央深化改革部署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的新要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具有总则条款与一般条款的双重性,司法解释可以据此确定其与列举性规定的关系,并对一般条款的具体适用进行正面的着重解释。商业道德是竞争行为正当性判断中高频适用的特色性根本标准。反不正当竞争法已将“公认的商业道德”修改为“商业道德”,使其包括公认的与创制的
发布时间:2021.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