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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创新性解读专利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埃利康亚洲股份公司是02803734.0号“自动的机械停车场中用于机动车水平传送的托架”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2010年3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该专利部分无效。后埃利康亚洲股份公司不服专利复审委的无效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二审法院判决均维持原无效决定,埃利康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向最高院申请再审。最高院于2014年 12月18日作出(2014)行提
发布时间:2015.12.08 -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下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完善
内容提要 司法解释和行政规章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其制定应当反映中央深化改革部署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的新要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具有总则条款与一般条款的双重性,司法解释可以据此确定其与列举性规定的关系,并对一般条款的具体适用进行正面的着重解释。商业道德是竞争行为正当性判断中高频适用的特色性根本标准。反不正当竞争法已将“公认的商业道德”修改为“商业道德”,使其包括公认的与创制的
发布时间:2021.09.29 -
关于就《专利侵权行为认定指南(征求意见稿)》《专利行政执法证据规则指引(征求意见稿)》《其他专利纠纷行政调解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行政执法证据规则指引》《其他专利纠纷行政调解指南》,目前均已形成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地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在2016年4月5日前,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zhifa@sipo.gov.cn 2.传真:010-62083091 3.信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执法管理处 邮编100088 附件(见国知局网站
发布时间:2016.03.07 -
(2020)最高法知行终279号欧瑞康纺织有限及两合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最高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20)最高法知行终279号 上诉人(原审第三人):欧瑞康纺织有限及两合公司。住XXXX。 代表人:科西马•普莱斯,该公司法律总顾问。 代表人:劳•彼得,该公司知识产权高级法律顾问。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坚,北京市万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耿云峰,北京市万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住XXXX。 法定代表人
发布时间:2021.03.23 -
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2016年专利分析普及推广项目
VR和AR、肿瘤免疫疗法、智能可穿戴设备、自动驾驶……对这些近期在公众视野里混了个“脸儿熟”的高新技术产业大家了解有多少?它们的产业发展态势、核心专利技术、国内外典型专利诉讼、专利许可等信息又是什么情况?官微君得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分析普及推广项目总结暨立项启动会日前举办,2016年的专利分析普及推广项目确定了包括上述热点产业在内的10项课题。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分析普及推广项目总结暨
发布时间:2016.03.22 -
(2020)最高法知行终93号盖组织管理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圳纳斯威电子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20)最高法知行终93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盖组织管理及投资服务有限公司(GuyA.ShakedInvestmentsLtd.)。住XXXX。 代表人:奥利·盖(OrlyGuy),该公司董事兼法律顾问。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志敞,北京本慧统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宁晓,北京本慧统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住XXXX
发布时间:2021.03.23 -
(2020)最高法知行终185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上海国靖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宁波杰纳尔绑扎科技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20)最高法知行终185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住XXXX。 法定代表人:申长雨,该局局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武方,该局审查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曹铭书,该局审查员。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国靖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住XXXX。 法定代表人:周立民,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子煦,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瑜冬,北京东正专利代理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