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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威也摊上事儿了?聊城百威英博啤酒有限公司涉嫌商标侵权
侵权物品采取了扣押强制措施,价值总计50906.05元。 办案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对聊城百威英博啤酒有限公司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询问,开展现场检查,提取了相关证据。经查实,聊城百威英博啤酒有限公司经营的“胜利荣耀”啤酒和“百敬威献”啤酒,构成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使用“山东聊城百威英博啤酒有限公司”的名称,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混淆行为。 2018年8月6日,聊城
发布时间:2018.09.27 -
“贝壳找房”诉“安居客”,索赔一个亿
近日,因涉嫌被盗用房源图片等数据资产,贝壳找房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正式提起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诉讼,要求盗用方安居客的共同运营主体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瑞庭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和上海瑞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立刻停止相关侵权行为,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亿元人民币,并在安居客电脑端、APP、WAP端首页位置,以及媒体的显著位置连续三十天刊登声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贝壳找房表示
发布时间:2019.04.24 -
蚂蚁金服与企查查对簿公堂—杭州互联网法院发出“诉前禁令”
据后,经过自行筛选、整合、关联所形成的。随后,蚂蚁金服以涉嫌不正当竞争将朗动公司告上了法庭,并提出了民事诉讼以及诉前行为保全的申请。 杭州互联网法院发出首个“诉前禁令” 针对蚂蚁金服和企查查“互怼”的事实,杭州互联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组织双方进行听证,最终作出该院首个诉前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 杭州互联网法院最终裁定,朗动公司应立即停止以任何形式散布与蚂蚁微贷有关的清算程序的信息;朗动公司应立即撤回
发布时间:2019.07.05 -
安慕希酸奶:是谁动了“我”的包装装潢?
原标题:北京朝阳法院就安慕希酸奶包装装潢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安慕希酸奶:是谁动了“我”的包装装潢? 2017年5月,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伊利公司)推出安慕希酸奶,这款酸奶一经投入市场,迅速掀起了消费者的抢购狂潮, 不仅取得了不俗的销售业绩,还频频在综艺节目中亮相,成为该公司一款全新的畅销产品。然而,一年之后,伊利公司却发现,市场上竟然出现了与安慕希酸奶包装装潢高度
发布时间:2019.07.12 -
虚拟角色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途径探析
公众误认为其经过权利人的许可或者与权利人存在特定联系,当事人以此主张构成在先权益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保护途径 涉及第三人利用商品化权益人所创造的虚拟角色形象、角色名称、作品名称进行市场经营行为,其虽未造成消费者的混淆,但搭乘商品化权益人的便车、导致权益人的利益受损,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最优的规制途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具体条款一般可归纳为如下三类:营销、保护竞争者免受不正当交易行为、使消费者免受不正当
发布时间:2019.08.14 -
片面公开未生效法院判决是否构成商业诋毁?
【案号】 (2017)沪0101民初5053号 (2017)沪73民终315号 【裁判要旨】 法院未生效的判决属于司法未决事实的范畴,网络环境下经营者将司法未决事实片面公开,并做误导性陈述,引起相关公众的误解,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其行为构成商业诋毁。商业诋毁案件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及时受理反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依法制裁各种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利于为企业
发布时间:2019.08.14 -
仿冒微信投诉界面,被告一审被判侵权
两公司在微信平台上开设公众号和小程序,却被腾讯公司起诉不正当竞争,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8月8日,杭州铁路运输法院针对该院首例平台管理者诉平台经营性用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两被告杭州科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杭州科贝公司)、杭州海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杭州海逸公司)的涉案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停止侵权,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65万元。截至发稿时,该案仍在上诉期内。 该案
发布时间:2019.08.19 -
“鬼吹灯”归属尘埃落定
上诉人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东阳向上影业有限公司(简称“东阳公司”)、张牧野(笔名“天下霸唱”)与被上诉人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简称“玄霆徐州分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于2019年10月9日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了2017年11月由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出的一审判决。截至China IP发稿时,该判决已经生效,这意味着“鬼吹灯”系知名商品
发布时间:2019.11.05 -
直播平台“搭便车”一审被判不正当竞争
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下称央视国际)认为新传在线(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新传在线)、盛力世家(上海)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盛力世家)采用主播“陪伴式”直播形式,未经许可擅自直播奥运赛事节目的行为损害其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下称东城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认定二被告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等共500万元。据悉,两被告不服均已
发布时间:2019.07.25 -
因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力的商品名称,法院判赔30万元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以下简称上海知产法院)审结上诉人看见音乐(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看见公司)与被上诉人欢唱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欢唱公司)侵害商标权、其他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二审维持一审判决,看见公司立即停止侵害欢唱公司第21686468号“看见音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立即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看见音乐”字样,立即停止使用“kanjianyinyue.com”域名,发布澄清
发布时间:2020.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