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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芭黎贝甜公司与被上诉人艾丝碧西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1)京民终438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金光春,住辽宁省沈阳市。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芭黎贝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艾丝碧西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 上诉人金光春、北京芭黎贝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北京芭黎贝甜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艾丝碧西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艾丝碧西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北京
发布时间:2022.04.12 -
“电影《后来的我们》”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后来的我们》备案立项。该剧由刘若英导演,出品公司为拾谷公司、因而公司等。光亚公司、黄乾生主张,电影《后来》与《后来的我们》故事内核完全相同,均是“恋爱、分手、错过、重逢……再也回不到从前”,且被告剧本、电影有二十四处在情节上涉嫌抄袭剽窃,构成著作权侵权;刘若英、叶如婷侵占光亚公司、黄乾生基于歌曲《后来》、剧本及策划方案的商业机会,给其影片摄制造成实质性妨碍,构成不正当竞争。拾谷公司、因而公司等为署名的联合
发布时间:2020.10.09 -
抄袭 ONLY 及 VEROMODA 服装款式判赔108万
绫致公司系ONLY和VEROMODA品牌的经营,近期,绫致公司将一家以专门销售ONLY及VEROMODA“同款”服装的淘宝店铺“八怡”以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将该店铺的经营者地晴公司起诉至余杭法院,并要求地晴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00余万。 据悉,店铺中的服装虽然被冠上了“BAYI”商标,但款式设计与ONLY和VEROMODA几乎一致。同时,该淘宝店的经营者还通过微信销售上述“山寨”商品
发布时间:2021.04.30 -
涉“关键词搜索广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涉“关键词搜索广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一审案号:(2019)浙03民初629号 二审案号:(2020)浙民终481号 裁判要旨 将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企业名称设定为关键词,并将搜索该关键词的相关公众引流至自身招商项目链接的行为,即使该推广链接及后续转跳的网页中并未出现他人注册商标或者企业名称,也应认为该行为属于以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商业道德的方式攫取他人的客户资源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通过
发布时间:2021.12.20 -
涉“钉钉”平台商业诋毁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涉“钉钉”平台商业诋毁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一审案号:(2020)浙0110民初3612号 裁判要旨 经营者在互联网群组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损害具有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构成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非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需要,无权主动审查用户及群组成员之间的通讯信息,即不负有审查管理和对应删除群组内一般侵权信息的义务,不应因未履行“通知—删除”义务而
发布时间:2021.12.16 -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司法审查范式
近年来,经营者为了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的收益,竞争手段层出不穷、花样翻新,特别在我国互联网行业迅速崛起后,伴随着新的技术手段、新的商业模式,经营者采取各种创新方式竞争,由此引发的新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诉讼也日益增多。例如腾讯诉奇虎不正当竞争案、百度诉奇虎插标不正当竞争案、快乐阳光诉唯思软件屏蔽视频广告不正当竞争案等纠纷发生时,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明确列举并规定构成要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规制和解决这些
发布时间:2021.09.08 -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就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答记者问
9月2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媒体新闻发布厅发布人民法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林广海、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朱理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王斌主持。 问:能否为我们介绍一下今天发布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的特点? 答:最高人民法院此次共发布了十件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切实加大司法
发布时间:2021.09.28 -
北京微梦创科诉北京字节跳动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1)京民终281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 上诉人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微梦创科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字节跳动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7)京73民初2020号
发布时间:2021.10.19 -
你排的“簋街胡大”是真是假?
在北京簋街,有一家网红小龙虾店铺你一定听说过——“胡大”。即便你没有吃过,但你也一定见过那人山人海的排队阵仗。 是这样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一起与“簋街胡大”有关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 北京胡大餐饮有限公司总经理胡某某(简称原告)主张其系第8265760号“胡大”商标的所有人,曾授权其加盟店铺使用和经营“胡大”品牌。其发现北京缘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顺洁福缘餐饮有限公司北京云景
发布时间:2021.08.24 -
饿了么起诉美团“二选一”,法院判赔100万元
9月13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最新判决,要求美团立即停止涉案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原告饿了么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00万元。随着我国反垄断力度不断升级,今年以来美团已三次因为不正当竞争问题败诉。 在此之前,今年美团分别于金华和淮安因“二选一”被判赔偿100万元及35.2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在金华、淮安两起案件中,市场监管部门也都曾针对美团“二选一”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而饿了么方面
发布时间:2021.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