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竞争
-
苏州中院对山寨N字鞋被告作出法定最高额罚款决定
、广泛的品牌宣传及经营所建立的商品知名度,鞋两侧的“N”字母标识这一装潢已经与New Balance运动鞋产品形成紧密联系,成为识别New Balance运动鞋来源的重要标识。据China IP记者了解,New Balance鞋两侧的“N”字母标识这一装潢曾由多个生效民事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为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所保护的知名商品特有的装潢。 经新平衡体育运动公司的
发布时间:2017.04.25 -
“真太太”搭“好太太”便车,一审被判赔偿80万
极为近似,甚至其晾衣架的宣传册、型号也均为模仿。真想家公司授权开设的厦门一家建材店的门头装饰、店内装修、店内陈列均与“好太太”晾衣架自营专卖店的装潢极为近似。 好太太公司认为,真想家公司作为晾衣架同行企业,明知“好太太”晾衣架是好太太公司的知名商品,仍作出上述仿冒包装及授权开设店铺行为,明显属于故意误导消费者,造成与“好太太”知名商品的混淆。真想家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影响了
发布时间:2017.09.21 -
安德玛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二审在最高法开庭
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UNDER ARMOUR”与“UNCLE MARTIAN”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2017年6月19日,福建高院作出一审判决,福建省廷飞龙有限公司(下称廷飞龙公司)在与安德阿镆有限公司(UNDER ARMOUR,INC.)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鞋服产品、运动用球等产品上使用商标,侵害了安德阿镆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廷飞龙公司在名片上使用安德玛(中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11.09 -
黑龙江省工商局严查软件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
从4月初开始,省工商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查处软件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执法行动,重点查处软件市场中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及知名企业名称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虚假宣传,利用商品包装、标签、装潢等与商品密不可分的物品进行虚假表示,利用网络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及假冒侵权、侵犯商业秘密、限制竞争、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 省工商局要求全系统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年经济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内
发布时间:2014.04.18 -
如何规制破坏技术措施的设链行为?
信息网络传播行为,提出了所谓的“新公众”标准。这种观点实质上认为向“新公众”提供链接构成信息网络传播,但向“老公众”提供链接不构成信息网络传播,在逻辑上认可了公开传播权的用尽,显然不符合著作权法关于公开传播权不得用尽的基本原则。当然,欧盟法院最大的问题在于承认设链行为属于传播行为,不过最近花花公子一案的判决表明在这一问题上欧盟法院已无法自圆其说。 反不正当竞争法提供的解决方案 目前,部分人坚持认为设链行为属于
发布时间:2016.10.18 -
同人作品的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问题
最高法院判决认为该作家的后续利用行为属于合理使用行为,不构成著作权侵权行为。具体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中,被告作品中虽利用了原告某一部小说中的人物名字和关系,但如果是将原告很多部作品中的主要人物集合在一起,并创作出关于这些人物完全不同的滑稽、搞笑故事,这里面是否有恶搞的成分,是值得斟酌的。 二、同人作品的不正当竞争问题 同人作品利用原作品中的角色名称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按照一般观点,由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未
发布时间:2017.07.17 -
不规范使用单位名称的侵权判定规则
(作者:欧丽华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 【要旨】 违规不等于侵权。不规范使用名称与侵害他人权利之间存在边界。判定不规范使用单位名称与侵害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之间的边界,应从使用的原因、目的、方式考量其使用的正当性;从是否构商标性使用、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以及混淆标准综合判定其是否构成商标侵权;从双方是否是存在竞争关系,被告是否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并直接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得出其是否构成
发布时间:2016.11.29 -
揪出“合法外衣”下的商标侵权
(作者:陈颖颖 上海知产法院) 单独个体侵犯单个商标的案件并不罕见,但是一个团伙通过分工合作“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进行有预谋的商标侵权的情形却不多见。在近7年的时间里,德马公司在全国多个省市生产、销售带有近似宝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宝马公司)各注册商标服装、鞋、皮带等商品。日前,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这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三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宝马公司享有的一系列
发布时间:2017.01.24 -
现行法下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司法保护
作者:刘佳欣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市场中同类产品存在着较大的竞争关系,除了使用类似的商标或者名称外,竞争者还可能采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包装装潢来达到攀附知名商品的目的,因此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因其识别商品来源的重要意义而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司法实践中,单独以“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为案由的案件相对较少,究其原因,主要有:第一,一般商品的包装装潢单独起到识别作用的很少,其作为
发布时间:2017.07.18 -
现行法下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司法保护
作者:刘佳欣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市场中同类产品存在着较大的竞争关系,除了使用类似的商标或者名称外,竞争者还可能采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包装装潢来达到攀附知名商品的目的,因此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因其识别商品来源的重要意义而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司法实践中,单独以“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为案由的案件相对较少,究其原因,主要有:第一,一般商品的包装装潢单独起到识别作用的很少,其作为
发布时间:2017.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