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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维权与难点
一、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常见表现形式 爱奇艺作为一个互联网企业,在维权过程中遇到过以下几类较常见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屏蔽广告 屏蔽广告由来已久,过去的表现形式多为浏览器、浏览器插件广告屏蔽,或者硬件设备进行广告屏蔽,比如路由器等。近年来,广告屏蔽的形式发生了一些变化,比如社交软件通过“一起看片”功能,未经授权提供视频播放,并且屏蔽视频网站原有广告。 (二)会员账号租赁及电商出售盗版
发布时间:2023.05.08 -
关键词竞价排名隐性使用构成不正当竞争再审民事判决书
荣怀教育集团)、诸暨荣怀学校(以下对上述两方当事人统称荣怀方)因与再审申请人海亮教育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教育集团)、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海亮小学、海亮初级中学、海亮高级中学、海亮实验中学、海亮外国语学校、海亮艺术中学、诸暨市海亮外语中学有限公司(以下对上述九方当事人统称海亮方)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审法院)(2020)浙民终
发布时间:2023.05.11 -
爱奇艺与虎牙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0)京0108民初38449号 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广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奇艺公司)与被告广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虎牙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爱奇艺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闻杰、傅姚璐,被告虎牙公司的委托
发布时间:2023.05.15 -
网络游戏“拿来”热门小说多项元素构成不正当竞争案
“我是大东家”游戏未经许可,在宣发中使用了《赘婿》小说中的人物、物品、场地名称等元素被起诉。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玄霆公司)诉某游戏公司、游戏下载平台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该游戏公司对小说元素的使用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50万元。 玄霆公司享有《赘婿》小说的专有著作财产权以及利用小说元素
发布时间:2023.05.17 -
互联网平台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司法规制
编者按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 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提出构建适应数据特征、符合数字经济发展规律、保障国家数据安全、彰显创新引领的数据基础制度,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司法,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加强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积极推动优化市场环境。 司法实践中,关于数据权益的保护大多以
发布时间:2023.06.06 -
游戏代练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
设立《王者荣耀》游戏代练专区招募游戏代练打手,鼓励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用户通过该平台进行游戏代练交易并从中获益,腾讯公司主张爱代公司的行为干扰了《王者荣耀》“ELO等级分系统”公平竞技匹配机制及游戏平衡,破坏消费者游戏体验,亦使未成年人游戏“防沉迷”机制失效,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爱代公司停止实施提供《王者荣耀》游戏代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损失等。 经营者遵守自愿、平等、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发布时间:2023.06.13 -
解某雄与万源汇康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1)京73民终3593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解某雄。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心果科技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万源汇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上诉人解某雄因与被上诉人北京心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心果公司)、万源汇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简称万源汇康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21)京0102民初6218号
发布时间:2023.07.31 -
数据对反不正当竞争规则提出新挑战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不断发展,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与企业的竞争优势密切相关。近年来,经营者围绕数据的纠纷不断增多。通过对近年来典型涉数据不正当竞争案例的分析发现,在以《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时,适用较多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一般条款和第12条“互联网专条”。主要争议焦点包括竞争关系、实质性替代的认定,数据权利边界的认定,收集和使用数据正当性的认定以及特殊行业企业使用数据的
发布时间:2023.06.19 -
企业数据权益司法保护的困境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则的重构
内容提要 近年来企业数据竞争纠纷案件频出,虽然学界和实务界对数据权益保护有赋权模式、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和竞争法模式之争,但是司法实践中仍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为主。法院审理数据竞争纠纷通常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商业秘密条款、互联网专条和一般条款来解决,但适用这些条款时存在商业秘密范围有限、互联网专条解释难以及一般条款论证不充分的问题,导致企业数据竞争行为缺乏明确的规则指引。企业数据具有财产性和企业对其
发布时间:2023.06.28 -
数据获取不正当竞争判断的类型因素
数据获取型不正当竞争的场景性特征 在更广义的信息隐私法框架中,国外学者呼吁从场景理论角度研究信息隐私的收集利用规则,因为抽象地、静止地研究个人信息的方式忽视了个人信息的道德及政治价值,难以适应具有多样化和复杂性特征的信息收集利用场景,“难以就如何回应驱动新型信息实践的价值挑战提出足够的指引”[1]。而对于理解和预测替代性信息实践的反应,尤其是应用信息技术带来的反应而言,场景完整性
发布时间:2023.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