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竞争
-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首例涉“刷机”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宣判
原标题:杭州铁路运输法院首例涉“刷机”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宣判——手机刷机“刷”出侵权风险 刷机作为一种技术手段,在为手机用户解决手机卡顿、死机、系统崩溃等故障时有着积极作用,应运而生的刷机平台也日益增多。如果刷机平台改写官方系统包,其行为是否侵犯手机厂家的利益?刷机是技术创新还是构成不正当竞争?此类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近日,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对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下称OPPO公司
发布时间:2019.10.28 -
苹果和英特尔对软银公司提起诉讼
近日,苹果(Apple)和英特尔(Intel)指控软银集团旗下的投资公司堡垒投资集团(Fortress Investment Group)违反了反托拉斯法,通过储存专利来对技术公司提起诉讼。 英特尔和苹果称,他们已提出诉讼,以终止由堡垒投资集团及其拥有或控股的专利主张实体(PAE)的“反竞争专利存储活动”。 2019年10月,英特尔对堡垒投资集团提起了反托拉斯诉讼,不过,该诉讼已撤回。11月20
发布时间:2019.12.02 -
腾讯、搜狗被诉不正当竞争,遭索赔4000万元
运城市阳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起诉腾讯、搜狗不正当竞争,称上述二公司将其运营的“阳光宽频网”认定为危险网站并进行拦截和屏蔽,要求判令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并共同赔偿经济损失400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运城阳光公司诉称,其是“阳光宽频网”的所有者和运营主体。被告腾讯公司是qq.com域名的所有者和该域名下网站的运营主体,通过该域名下的网站向用户提供“腾讯安全管家”、“腾讯
发布时间:2019.05.21 -
北京高院就“美菱”商标案作出终审判决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高院)就合肥美菱公司(现更名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与嘉兴市美菱电气有限公司(下称嘉兴美菱公司)、嘉兴市秀洲区王店永钦厨卫电器厂(下称永钦电器厂)、嘉兴市丰高澳尔玛电器有限公司(下称澳尔玛公司)、北京市美菱尚达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新乡迪岛贸易有限公司,下称美菱尚达公司)“美菱”系列商标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四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合肥美菱公司第918234
发布时间:2019.12.26 -
朝阳法院受理失重餐厅被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近日,朝阳法院受理云霄飞车(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失重(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时空飞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炫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乐活时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快乐星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原告云霄飞车公司诉称,2007年,海妮麦克有限责任公司基于其创始的无人餐厅理念和专利餐厅服务系统设计,在德国纽伦堡开办了第一家以过山车式轨道重力送餐系统为特色的餐厅。此后,又在
发布时间:2019.07.02 -
教育公司宣传依托北师大,法院认定不正当竞争,判赔41万元
因认为北京某教育公司在其公司简介中进行了“更好地整合北京师范大学丰厚的优质教育资源”等虚假宣传,北京师范大学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将该教育公司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判决被告停止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41万余元。 原告北师大诉称,北京某教育公司在其公司简介中宣称“更好地整合北京师范大学丰厚的优质教育资源”;虚假宣传其举办的各类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0.01.07 -
守卫“生命线”:耐克与阿迪达斯的相爱相杀
的老大是谁?耐克,或者阿迪达斯?基本再没有人会给出第三个答案了。宛若快餐领域的麦当劳和肯德基,多年来耐克与阿迪达斯也一直在激烈的竞争中相爱相杀。 当创新成为他们身上最为光芒闪耀的标签,这场无硝烟的战争中,没有输家。 棋逢对手的运动巨头 少有人知道阿迪达斯和彪马的创始人是两兄弟,他们同宗同源;也少有人知道耐克在创业初期可以算是半个日本公司,它的主要业务是代理日本运动鞋,在美国销售。 1900年
发布时间:2019.06.17 -
合同授权未明确侵权责任不能免
”组合基本一致。 杭州绿茶公司以侵犯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中山绿茶餐厅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中山绿茶餐厅立即停止侵犯涉案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万元。 中山绿茶餐厅在一审中辩称:其通过签订《区域战略合作协议》取得了涉案标识的使用权,故其使用的涉案标识具有合法来源,不具有侵犯原告商标权的故意。 一审法院认定,中山绿茶餐厅在其经营的店铺门头、网络
发布时间:2019.09.16 -
商标权保护与反不正当竞争保护的分界
裁判要旨 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是知识产权专门法规定的侵权行为之外的,其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知识产权专门法有规定的,适用专门法。只有在专门法未作出规定时,才由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补充性保护。 案 情 1998年11月21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核准,清华大学取得第1225974号“清華”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在第41类包括“学校(教育)、教育
发布时间:2019.05.27 -
擅自评价他人作品,被判不正当竞争
原标题:擅自评价他人产品,当心侵权! 在综艺节目中评价竞争对手产品,当心构成不正当竞争! 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了原告广州某科技公司诉被告一杭州某文创公司、被告二爱奇艺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令被告一侵权成立,为原告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6万元。目前,该案仍在上诉期内。 该案主审法官表示,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不应轻易评价同领域竞争产品,更不应为了推广自身产品而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9.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