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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参议院通过联邦《保护商业秘密法案》
2016年4月4日,美国参议院一致通过《保护商业秘密法案2016》,该法案一旦颁布,商业秘密所有者将可以向联邦法院起诉,以阻止其商业秘密被盗用。 新法案允许商业秘密所有者请求联邦法院下令没收财产,以阻止商业秘密进一步传播。法院还可发布禁令,根据盗用造成的实际损失判予损害赔偿,在特殊案件中判予额外的损害赔偿和/或律师费(例如蓄意或恶意盗用)。 法案将“盗用”定义为采取“不正当手段”,包括“偷窃
发布时间:2016.04.14 -
美国加州法院成为商业秘密诉讼案件的集中地
到417起商业秘密诉讼案件(占总数的5%),排名第二。 Lex Machina指出,商业秘密诉讼案件最受欢迎的法院往往位于人口较密集的地区。 然而,该报告显示,商业秘密诉讼案件分散在不同的地区,而且每一个地区法院审理的案件数量都不会超过总数量的10%。在其他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方面,少数联邦地区法院所审理的案件数量占比可能稍微偏高。 2016年,美国议会通过《保护商业秘密法案》之后,商业秘密案件提交的
发布时间:2018.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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