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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实施细则(中国加入)
【分类号】 Y8108198801 【标题】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实施细则 【时效性】 有效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19880422 【生效日期】 19890101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知识产权 【有效期限】 【名称】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实施细则 【题注】 (1988年4月22日通过,1989年1月1日生效) 【章名】 序 商标国际注册特别联盟大会根据1967年7月14日在
发布时间:2006.12.21 -
泰国加入马德里协定
2017年8月7日,泰国在将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文书交存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后,正式成为马德里体系中的一员。 马德里协定将于2017年11月7日在泰国境内生效,根据该协定泰国将会作为这个商标申请体系的终端国家来开展相关业务。换言之,该国相关主管部门既可以作为商标原属局(Office of Origin)来处理面向国外的申请,又可以作为商标指定局(Designated Office
发布时间:2017.08.17 -
阿富汗成为《马德里议定书》的第101位成员
《马德里议定书》以及《马德里协定》为整个马德里商标注册制度奠定了法律基础,而该制度在众多管辖区内都是国际商标注册的主要方式。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下文简称为WIPO)的管理下,《马德里议定书》允许其缔约方境内的商标所有人们仅通过递交一份单一申请便能在多个国家中为自身的商标提供保护。这种方式具有极高的成本效益,因为其只需要递交一份申请,而不用在各个国家中分别提交申请,从而能节省下大量的时间与成本
发布时间: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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