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专利
-
爱马仕与斯凯奇就鞋底专利诉讼达成和解
根据一份提交至曼哈顿联邦法院的文件显示,法国奢侈品公司爱马仕( Hermès International)已与美国运动品牌公司斯凯奇( Skechers USA Inc)签署了一份秘密和解协议,协议的详细条款暂未透露,双方代表均未立即回应路透社的置评请求。 去年10月,斯凯奇起诉,指控爱马仕的Eclair和 Envol两款运动鞋侵犯了“GoWalk”步行鞋中“MassageFit”鞋底的专利
发布时间:2023.05.09 -
珠海冠宇vs宁德新能源专利战,前者被判赔1000万元
2023年5月14日,科创板上市公司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珠海冠宇”,688772. SH)发布涉诉进展公告。 公告显示,珠海冠宇近日收到福州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根据《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珠海冠宇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 销售侵害原告宁德新能源“一种卷绕式电芯”专利:ZL201621440703.7。珠海冠宇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东莞新能源、宁德新能经济损失
发布时间:2023.05.16 -
瑞奥公司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未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2)最高法知民终2489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济南万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山东瑞奥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审理经过 上诉人济南万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行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山东瑞奥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奥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22日作出的(2022
发布时间:2023.08.18 -
珠海冠宇&ATL锂电池专利车轮战
2023年6月26日,科创板上市公司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珠海冠宇”,688772. SH)再次发布涉诉进展公告。 公告显示,珠海冠宇近日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ATL”)以专利侵权为由起诉的起诉状等相关材料。诉讼案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原告ATL称公司生产和销售的相关产品侵害了其ZL201621315077.9 和
发布时间:2023.06.27 -
对“采用公式限定的权利要求”提起无效宣告的策略
,应当理解为数值范围,还是理解为公式中各参数之间的约束关系,抑或是两者兼有? 最后,如果公式中包含了两部分看似相关的组成部分,涉及两份或更多证据组合评述创造性时,证据之间结合的技术启示如何把握? 在本文中,笔者将结合一具体专利无效请求案例,对上述“以公式限定的权利要求”的专利无效策略进行梳理。 专利无效案例详解 以华进(下称我方)收到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无效审理部作出的第58782号
发布时间:2023.08.23 -
当升科技VS尤米科尔1.1亿专利诉讼一审判决出炉
中外锂电池领域两家企业的专利战迎来阶段性结果。2023年9月12日,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当升科技)公布了其子公司的诉讼进展。在与UMICORE NV/SA(下称尤米科尔)一则涉案1.1亿元的专利诉讼中,当升科技获得一审胜利。 天不遂人愿?两项专利索赔11078万后败诉 2022年8月18日,当升科技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尤米科尔提交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尤米科尔称当升科技
发布时间:2023.09.13 -
某医疗器械公司与国知局、某医疗科技公司“揿针”实用新型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22)最高法知行终132号 上诉人(一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 上诉人(一审第三人、无效宣告请求人):杭州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专利权人):杭州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上诉人杭州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医疗科技公司)与被上诉人杭州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医疗器械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
发布时间:2024.03.05 -
涉实际发明人身份甄别发明专利申请权纠纷案
一审案号:(2022)鄂01知民初713号 裁判要旨 专利申请技术方案由多人承接、研发的,应根据组织性质、实际研发过程来甄别专利技术方案的实际发明人身份,确定专利技术发明人及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归属。发明人与提供研发技术条件的单位就发明创造成果之间达成的权属约定,应受法律保护。 案情介绍 原告:南京盛衡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简称盛衡公司) 被告: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湖北中烟公司) 第三人
发布时间:2023.11.06 -
“一种溶液萃取的分相装置”实用新型专利权属纠纷案
一审案号:(2021)浙01知民初274号 裁判要旨 在专利权权属类案件中,发明人身份的确定是判定专利权属的关键。发明人的身份一般情况下应当以专利文件记载为准,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记载内容。然而,实践中可能存在因各种原因而未记载实际发明人的情况。此时,应当通过对技术图纸的提供者、申请专利的技术资料来源的审查、无实质性差异技术方案的比对,结合相关当事人的陈述以及举证责任的分配,从而确定对发
发布时间:2023.11.08 -
浅谈无效程序中本国优先权成立的判断标准和举证责任分配
【弁言小序】 在无效程序中,当请求人提交的证据公开日在涉案专利优先权日和申请日之间时,或者请求人提交的主张抵触申请的对比文件优先权日在涉案专利申请日/优先权日之前,且申请日和公开日在涉案专利申请日/优先权日之后,需要核实涉案专利或对比文件的优先权是否成立。而根据《专利审查指南》关于本国优先权的相关规定,当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时,作为本国优先权基础的中国首次申请,自中国在后申请提出之日起
发布时间:2023.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