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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已于2021年12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4月20日 法释〔2022〕13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 (202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8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2.04.22 -
互联网商标侵权案件中的域外管辖权
一、 案情介绍 在近期作出的一份判决书[1]中,德里高等法院(以下简称为“法院”)认为:印度法院可以对位于印度境外的被告网站行使管辖权,但前提是,需要相应证据证明该网站是有意针对印度客户的。 (一)案件事实 原告Tata Sons Private Limited是印度著名的塔塔集团的一家控股公司,可能会以其知名品牌/商标“TATA”提供加密货币(crypto currency)的交易平台,尽管
发布时间:2023.05.24 -
试论CDN服务器所在地法院的管辖依据
者的观点。 一、基本案情 腾讯等三公司与快手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向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受理后报请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西高院)提级管辖并得以批准。快手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本案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不存在独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以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腾娱公司未实际开展经营,不是适格原告;本案应参照(2022)最高法民辖
发布时间:2024.04.19 -
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纠纷地域管辖问题研究
摘要:确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权一直是司法实务的难点,尤其是当涉及两个以上案由时,是区分不同案由分别确认案件管辖,还是依据一定规则选择其一案由确定管辖,其判定的管辖后果可能会有所不同。在当事人诉请不正当竞争纠纷和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时,以“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作为判断管辖权的依据,不应实质审查“网络服务器所在地”,并将管辖地限缩至“被告住所地”。 关键词: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纠纷
发布时间:2024.05.07 -
浅议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的管辖规则
摘要:在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中,由于侵权行为结果地的不确定性,其确定管辖的功能被摒弃,但侵权行为实施地作为管辖连接点依然应当得到重视。“原告就被告”规则虽具有合理性,但是在法律规定有其他管辖规则时,二者在适用上属并列关系,应当尊重原告选择管辖的权利。“拉管辖”概念本身存疑,其实质为当事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选择管辖的行为,对其负面评价应当充分证明。最高法院一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在案由确定上存在“未
发布时间:2024.10.24 -
再论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的管辖问题
(2022)最高法民辖42号民事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23号)以及(2023)最高法民辖2号民事裁定书再次引起了学界和实务界对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管辖问题的热议。有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的地域管辖规范争议由来已久,前述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作出的两份民事裁定书亦主要聚焦以下3个核心议题:首先,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的地域管辖规范应当如何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
发布时间:2024.10.10 -
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管辖依据再审视
近年来,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的管辖权确定成为民事诉讼法热议问题之一,对此的理解呈现聚讼纷纭之态。因该问题并非仅仅关涉实践操作,更是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和价值取向有密切联系,于理论完善和实践指导方面,均有持续关注之必要。 一、仅从效力位阶角度判断冲突规范适用的困境 就争议产生的根本成因而言,在于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管辖规范中“侵权结果发生地”能否作为管辖连接点存在不同立场,所以才有
发布时间:2024.11.05 -
知识产权判决的跨国承认与执行
”,试图就国际民商事诉讼的管辖权和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制订全球性的统一规则。因各成员国在管辖权问题上存在着较大的分歧,“判决项目”在2005年完成《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后一度停顿。2012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重启该项目,并设立工作组就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起草一项新的法律文书。经反复磋商,2015年10月,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工作组第五次会议就《外国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
发布时间:2018.03.21 -
对网络收货地址能否作为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地的调研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上购物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的重要内容。传统的知识产权侵权也因互联网购物的兴起,产生一些新的特征、新的问题。比如,通过网络购买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的案件中,夹杂着买卖合同和知识产权侵权,此类案件中买受人设定的网络收货地的法院是否有管辖权,法律尚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全国各地法院处理的结果亦有不同。本次调研利用“中国裁判文书网”,通过设置检索条件“收货地址+管辖+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裁定
发布时间:2019.03.14 -
管辖权异议程序的审理范围 和受移送法院的范围
管辖权异议程序的审理范围 和受移送法院的范围 ——(2020)最高法知民辖终361号 【裁判要旨】 人民法院在管辖权异议程序中的审理范围不以当事人的管辖权异议理由为限;原受诉法院不具有管辖权的,案件移送也不以当事人管辖权异议所请求的受移送法院为限。 【基本案情】 上诉人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公司)与被上诉人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发布时间:202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