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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国有企业员工的软件著作权问题
徐律师,您好! 从网上看了以下纠纷的情况,发现我们可能在以后会遇到类似纠纷。特向您咨询。 1、北京利玛软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http://www.34law.com/lawal/case/21/case_0989891743.shtml 2、北京利玛软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二审 http
发布时间:2008.05.16 -
异地版权局办理的著作权登记是否有效?
问题咨询: 徐律师您好! 咨询一下关于著作权的问题,1:我在今年办理了著作权登记,我是北京人,但证书是在广东版权局出具的,证书有效吗?2:证书是2012年2月登记的,但证书上作品的完成时间登记为2007年5月,但现在没有证据能证明作品的完成时间是2007年,也没有作品创作的证据啦,但我在2007年6月将作品申请注册了商标,请问能证明著作权归我吗?谢谢 北京版权律师回复: 您好! 谨对您的问题回复
发布时间:2016.02.23 -
软件著作权登记:大数据中看趋势
“我国计算机软件年登记量达到10万件用了整整20年时间,而从10万件增长到20万件,仅用了3年时间。这表明,随着软件产业快速发展和广大著作权人版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我国软件登记量正处于高速增长期。”近日,针对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量首次突破20万件这一标志性事件,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副主任索来军这样告诉记者。 中国软件著作权登记情况分析从2012年开始进行,今年已是第四年。软件登记和分析对行业究竟起到
发布时间:2015.04.30 -
两公司老总制售盗版书获刑
今年1月4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布了2012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由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决的“南京"4·16"制售盗版教辅图书案”名列其中。该案经法院查实,两被告单位共非法盗印了6个品种的小学教辅图书近5万册。2012年9月24日,鼓楼区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单位南京超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南京金灿印务有限公司罚金8万元,判处被告人陈某、童某某有期徒刑3年4个月和3年,并各处
发布时间:2013.01.06 -
引用“桥段”有何风险?
从琼瑶诉于正著作权侵权案,到《大帅府》权利人诉《少帅》著作权侵权案,近年来,在涉及影视剧的著作权纠纷中,如何对比桥段是否抄袭成为法院审理的焦点问题。 在很多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对比中,桥段通常被认为不是著作权人独创的内容,因此被认为不属于侵权对比的范围。对于一些热门的影视作品,经常有观众质疑:这不就是抄的某某电影的情节吗?对此,相关的制片方经常回应:你们不懂,这是我们向经典桥段“致敬”。那么
发布时间:2019.02.01 -
透过视觉中国事件看著作权登记制度中的法律“黑洞”
图片著作权是存疑的,但基于我国的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制度,在被告不能举证证明图片的真实权利人的情况下,图片公司凭借著作权登记证书,基本上都能获得胜诉,差别只在于金额或者调解方案(如购买原告的图库)。这种“维权”模式已经成为了视觉中国及类似图片公司的主要营业收入,从视觉中国2017年的年报里可以看到,互联网传媒占据到了全年营业收入的80.33%,从营业成本来看,互联网传媒中的版权服务费占到了营业成本
发布时间:2019.04.18 -
著作权该如何继承?
关于著作权的继承问题,散见于婚姻法、继承法、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和相关的司法解释之中,在现实中也存在许多问题。那么,继承中著作权该如何分配和维权呢? 首先要区分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可以继承的对象,只有著作财产权;对于著作人身权,继承人可以代为维权,但不能以个人名义继承。对此,现行著作权法第十九条是这样规定的: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
发布时间:2019.07.30 -
新浪与南方新闻网等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红,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喆,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凌云,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员工。 审理经过 上诉人南方新闻网、上诉人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南方网络公司)与被上诉人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新浪公司)因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简称一审法院)作出的(2018)京0108民初13600号
发布时间:2019.08.19 -
BT天堂站长获刑三年 罚金八十万
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影视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袁德飞被抓获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 被告人袁德飞以盈利为目的,未经相关影视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
发布时间:2019.06.13 -
因未经授权设立网站销售盗版课程视频,两人被公诉侵犯著作权
被告人范某、李某被指设立侵权网站以收取会员费的方式对外销售其它公司享有著作权的课程视频,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被提起公诉。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检方指控,自2017年,刑满释放的被告人范某雇佣被告人李某设立侵权网站,以收取会员费的方式对外销售北京学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猿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享有著作权的《2013年小学英语秋季课程》等课程视频。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鉴定,上述课程视频中,共计
发布时间:2019.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