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宝洁公司
-
宝洁公司诉北京天地集团侵犯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决书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 判 决 书 (2000)一中知初字第49号 原告宝洁公司(The Procter & Gamble Company),住所地美国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宝洁大厦1号。 法定代表人德克雅各(D. Jager),该公司首席执行官。 委托代理人郭克强,男,汉族,1959年6月25日出生,广州宝洁有限公司法律经理,住广州市天河路104号。 委托代理人朱军,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07.01.05 -
为了“Olay”商标,宝洁公司与这家钟表珠宝公司闹到了法院!
作为宝洁公司旗下一个成立60多年的护肤品牌,相信许多人对玉兰油OLAY并不陌生。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高院)审结了一起“Olay”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 原来,2010年8月13日,奥拉亚钟表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拉亚公司)在第18类钱包、书包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了一件注册号为8571906 的“Olay”商标(下称诉争商标,详情见下图1),专用期限至2021年4月20日
发布时间:2020.09.29
1
共计1页,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