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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健(Biogen)集团在阿达木单抗生物仿制药Imraldi案中胜诉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juve-patent获悉,近日,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驳回了费森尤斯·卡比(Fresenius Kabi)对百健(Biogen)提起的一项专利侵权诉讼,该诉讼涉及一项含有活性成分阿达木单抗的专利,阿达木单抗是一种抗风湿病药物。这起案件是Biogen生物仿制药Imraldi商业化大战的一部分,此前的诉讼也在英国和丹麦进行。 费森尤斯·卡比(Fresenius Kabi)就美国
发布时间:2024.04.16 -
安进起诉三星生物技术部门仿制骨药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路透社获悉,近日,美国安进公司(Amgen)已在美国新泽西州联邦法院起诉三星生物制剂公司(Samsung's biologics),因后者拟仿制安进公司畅销骨药Prolia和Xgeva。 安进称三星的仿制药涉嫌侵犯其34项专利。它要求法院下令禁止三星生产和销售这些药物,并要求赔偿金额不详的金钱损失。 安进和三星Bioepis的发言人没有立即回应置评请求。 生物仿制药是生物药物
发布时间:2024.08.14 -
第一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出炉,艾滋病药物等34个品种入选
千呼万唤的鼓励仿制药品目录终于公布,仿制药药企也终于有章可循。6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第一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建议清单》。其中,包括艾滋病治疗药物阿巴卡韦、利匹韦林,以及儿童药品尼替西农和白血病治疗药物硫唑嘌等34款药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01、34款药品 对于清单的遴选范围,《关于第一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建议清单的公示》指出,国内专利到期和专利即将到期尚没有提出注册申请、临床供应短缺
发布时间:2019.06.24 -
美国专利制度在全球排名中仍居第一
要求被认定为具有可专利性。”美国商会根据一项未命名且非正式的第三方研究数据作出上述声明。但是USPTO所做的研究表明,在所有被异议的专利中,最终有58%保持不变。其他第三方研究与USPTO发布的数据保持一致。 仅此一点就足以质疑美国商会发布的排名。但这绝不是唯一的问题。 例如,在美国商会发布的排名中,生命科学专利经历异议的次数过多。但是生物和制药专利占所有被异议专利申请数量的10%——这一比例略低于
发布时间:2018.05.28 -
迷雾与困局:仿制药在专利有效期内强仿上市是否成趋势?
即将过去的2019年,对原研药企而言并不平静。 自1月起至10月份以来,国内有10款仿制药在原研药相关化合物专利有效期内获批上市,几乎保持了平均“一月一强仿”的惊人频率。有业内人士向China IP记者解释,一旦获得国家药监局的批准上市,即意味着药企可以在市场上销售自己的产品,比如具备资质参加政府“4+7”带量采购和招标挂网采购。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几家获批的仿制药目前在多个省份已成功加入
发布时间:2019.10.25 -
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
资源可持续利用。鼓励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传统中成药,鼓励发挥中药传统剂型优势研制中药新药,加强中药质量控制。 (十四)建立专利强制许可药品优先审评审批制度。在公共健康受到重大威胁情况下,对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药品注册申请,予以优先审评审批。公共健康受到重大威胁的情形和启动强制许可的程序,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三、促进药品创新和仿制药发展 (十五)建立上市药品目录集。新批准上市或通过
发布时间:2017.10.10 -
美专家探讨前诺华制药高管提出的专利策略
诺华制药(Novartis)前知识产权部总负责人保罗.菲尔纳(Paul Fehlner)在接受知识产权媒体《知识产权资产管理》的采访时表示:那些涉足生命科学产业的企业应该考虑采用技术含量更高的方法来管理自身的知识产权,例如其可以将一些成果性专利许可给竞争者以进行后期的临床测试,而不用苦苦维持自家那些“换汤不换药”的、所谓的创新性产品在市场中的独占权。此外,菲尔纳还认为,通过不断提高商业意识(诸如
发布时间:2017.12.15 -
新药创新的无奈
把成果从实验室拿出来给企业,企业直接生产销售。他们基本都是以生产仿制药为主或者靠购买配方生产,也不在乎药品是不是自主研发或者有没有专利,甚至连申报手续都外包给别的公司,企业只做生产和销售。笔者在一些工厂看到,企业生产线人员甚至不到销售人员的一半,有的企业号称规模几千人,实际上从事生产、研发和售后服务的人员加起来都不到200人,其他人都是负责市场销售和推广。这并非个别现象,几年下来,笔者记录了走访过
发布时间:2018.07.27 -
十大案件 | 评析化合物“舒尼替尼”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
评析化合物“舒尼替尼”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创造性评判的举证责任分配 涉案专利(专利号:ZL01807269.0)(下称涉案专利)涉及新化合物“舒尼替尼”及其药用盐、药物组合物和制药用途,专利权人为苏根有限责任公司和法玛西亚普强有限公司。该化合物属于小分子多靶点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是一种多靶点抗肿瘤药物。 由于该药物是首个被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能同时治疗两种疾病的抗癌药物
发布时间:2020.06.03 -
向仿制药厂商提供专利活性药物成分是否侵犯专利权
摘要:我国与美国、欧盟的Bolar例外规则存在着诸多差别。从欧盟安斯泰来诉波尔制药案提出的问题,即第三方供应商向仿制药厂商提供专利活性药物成分时能否主张Bolar例外来看,美国、欧盟及其成员国的立法仍隐晦不明。相比之下,我国专利法的Bolar例外规则给出了肯定的答案,从而为仿制药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法律预期。但为了更好地平衡专利权人与仿制药产业的利益,针对这种提供行为,应突出强调供应商的相关
发布时间:2023.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