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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樟柯:中国电影的生态养护依赖于创作者的版权环境
中国第六代导演代表人物贾樟柯11月28日在北京表示,中国的著作权法正在经历第三次修订,中国电影工作者的版权环境终将改善,“这对我们电影生态的养护形成至关重要”。 资料图:贾樟柯 韦亮 摄 贾樟柯曾经创作出《小武》《天注定》等艺术口碑颇高的电影作品,2016年6月,贾樟柯当选国际作者和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副主席,成为首位担任该职务的中国创作者。 贾樟柯说:“我本人也算国内的一线电影
发布时间:2016.11.30 -
上海文广集团纪录片著作权侵权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纪实频道进行播放。该侵权作品的主要内容是未经我方许可,直接使用我方原创视频作品的内容并对其进行剪辑、编辑所形成。我方认为,真实公司、德创公司未经原告许可、未支付报酬擅自使用、修改我方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并通过上海文广集团、天盈九州公司在电视台、互联网等进行广泛传播,严重侵犯了我方的著作权,并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请求法院判如所请。 真实公司辩称: 首先,电视记录片是对真实情况的报道、诠释,不同于普通电影
发布时间:2018.06.27 -
论“已经固定”不是电影作品的可版权要件
熊文聪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引 言 近日,几起体育赛事直播视频的侵犯著作权纠纷受到了知识产权界的普遍关注。法院在判决书中认为,电影作品(包括“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前提(或“要件”)之一是该电影作品必须已经稳定地、持久地固定于一定的物理介质之上,否则不予保护。而体育赛事公共信号由于在直播过程中采取的是随摄随播方式,整体画面并未稳定固定于有形载体上,故不满足电影作品
发布时间:2018.11.28 -
功能主义解释论视野下的“电影作品”
2018年3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系凤凰网所有权人及运营商)案(以下简称“凤凰网案”),作出二审判决<1>。该判决撤销了北京朝阳区法院的一审判决,认为:体育赛事直播画面不属于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此外,由于法院在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的法定作品类型之外,无权设定其他作品类型,因此,赛事直播画面也不属于“其他作品
发布时间:2018.11.20 -
《诡案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裁判要旨 判断某一作品形态是否属于《著作权法》上的电影作品,应考察其是否符合《著作权法》所规定的电影作品的本质属性和特征,而与其出现时间则并无关联。涉案网络大电影属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电影作品,因而属于“转让合同”相关条款所约定的“电影”,若合同中无明确额外约定,应当认可“网络大电影”属于电影范畴。 案情介绍 上诉人(一审原告):王普宁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
发布时间:2019.07.05 -
观影时拍摄电影画面侵害著作权吗?
春节是电影上映的黄金时间,2020年的春节比较特殊,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影响,春节档电影纷纷撤档,影院亦暂停营业。虽看不了电影,但可以思考观影的相关问题。根据报道,在平遥国际电影展上,影展创始人、知名导演贾樟柯呼吁:“希望大家不要对着电影屏幕拍摄,电影工作者与制片公司的劳动需要得到尊重,谢谢大家理解!”[1]在此次影展开幕前,影展官网发布了《关于杜绝摄屏与盗版行为的声明》,郑重告知工作人员及
发布时间:2020.02.04 -
论视听作品的范围及权利归属
摘 要 2020年修改的《著作权法》第17条用“视听作品”的名称取代了“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并将其分为“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和“其他视听作品”,分别规定了著作权归属。前者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后者则由制作者与作者约定。该规定是建立在有关“视听作品”的范围大于“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误解基础上的。它导致难以划分两类视听作品,同时“其他视听作品”的著作
发布时间:2021.05.26 -
《路屋》编剧起诉亚马逊翻拍其电影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路透社获悉,本周二,作家Lance Hill在美国加州联邦法院起诉亚马逊,要求其停止翻拍Hill在1989年编剧的电影《路屋》(Road House),称该翻拍行为侵犯了他在原剧本中的权利。 Hill诉讼中表示,在他收回了他的剧本版权后,亚马逊未获得重新制作剧本的许可。他要求支付数额不详的金钱赔偿,并要求法院下令禁止亚马逊在没有新许可证的情况下发行这部电影。 这部由杰克·吉伦
发布时间:2024.02.28 -
《蜘蛛侠3》等32部大片声讨迅雷 要求赔偿人民币711万余元
继一审败给上海优度(即上海优度宽带科技有限公司)之后,正在上诉中的p2p下载服务商――深圳迅雷(即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又面临了一场更大的“考验”。2008年2月,美国电影协会六大电影制片公司在上海吹响“集结号”,六大公司联手将迅雷告上了浦东新区法院,要求迅雷立即停止侵权《达芬奇密码》、《霹雳娇娃2》、《蜘蛛侠3》等32部电影大片,并赔偿各类经济损失共计7113552元。记者获悉,迅雷
发布时间:2008.03.11 -
制片人能否单独使用电影中的作品元素?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袁博) 近年来,我国电影产业快速发展,电影类型多样,内容丰富,创作活跃。但在电影创作中,业界经常会碰到这样的问题:电影的制片人可以单独发行电影中的主题曲吗?可以授权他人改编电影为网络游戏吗?笔者认为,一般而言,只要对电影的再次利用涉及到对电影中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元素的改编或利用,在没有合同约定或者授权的前提下,是不可以的。 权利范围有限制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电影
发布时间:2016.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