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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映互联网视听节目需获得著作权人网络授权
国知网讯 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负责人日前就《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答记者问。 国家广电总局和信息产业部日前联合发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中规定,从1月31日起,所有在网上提供视频服务的公司,都必须取得“上岗许可证”,同时必须是国有独资或者国资控股单位。《规定》旨在促进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的健康繁荣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打击违法视听节目在网上的传播,维护公众
发布时间:2008.02.04 -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令 第 56 号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月31日起施行。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王太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第一条 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保护公众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秩序
发布时间:2008.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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