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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公司突然采取对抗措施,通过拒不打开部分电脑、断电、扣留法院相机、阻止法院人员离开等方式阻挠保全工作,导致法院保全工作被迫终断,其余9台电脑未完成保全。 一审法院认为,沃福公司构成侵权,并以法定赔偿上限判令沃福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西门子软件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10万元。 双方当事人均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西门子软件公司上诉主张,一审法院确定的损害赔偿数额过低,应按照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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