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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5年“凤凰岛”商标之争 近日,扬州凤凰岛生态旅游实业有限公司收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一份裁定书。这份名为《“凤凰岛及图”商标异议裁定书》指出:“凤凰岛是江苏省扬州市境内的一个著名旅游风景区。被异议商标‘凤凰岛及图’使用在‘观光旅游、旅游安排’等服务项目上,易造成消费者对服务来源的混淆误认,从而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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