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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赔偿作为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数额计算基数研究
内容提要 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司法适用的困境之一在于赔偿数额计算基数难确定,约定赔偿作为惩罚性赔偿数额计算基数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约定赔偿的法律定位是作为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数额计算基数的基础。约定赔偿的性质是对权利人实际损失或侵权人侵权获利的变通确定方式,范围不包含维权的合理开支,内容是对侵权损害赔偿的“一揽子约定”。约定赔偿协议原则上具有证据效力,事前约定赔偿符合适用惩罚性赔偿的主客观
发布时间:2022.11.15 -
索赔1.16亿美元!Tik Tok在美被诉商标侵权
美国东部时间3月1日消息,视频编辑公司Stitch Editing本周三对加州联邦陪审团表示,TikTok侵犯了其商标权,需支付1.16亿美元的损失作为补偿性赔偿,外加惩罚性赔偿。 Stitch Editing是一家总部位于伦敦的视频编辑公司,在美国洛杉矶设有办事处。Stitch Editing于2015在美国取得“Stitch Editing”商标权。该商标的注册范围包括编辑“音乐、电视节目
发布时间:2023.03.07 -
剧本杀企业恶意盗用他人剧本杀营利判赔36万余元
近日,原告嘉兴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朝阳法院一审认定二被告构成著作权侵权,且侵权恶意明显、情节严重,判决二被告消除影响的同时,适用5倍惩罚性赔偿,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36万余元。 原告系某知名剧本杀发行方,享有该剧本杀文字作品及美术作品著作权。原告诉称,二被告未经许可擅自复制、发行并通过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4.07.02 -
精细化判赔和惩罚性赔偿的探索应当立足产业现实
长期以来,在涉及网络平台著作权侵权案件中,特别是在近年来数量较为集中涌现的短视频著作权争议中,确定损害赔偿金额的方式通常是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酌定,极少出现适用原告损失或者被告所得进行精细化判赔计算的情况。基于业内普遍认为具体金额计算存在困难,针对这种法官直接酌定金额的做法虽然存在一些批评的声音,但是也常被认为情有可原,并逐渐形成了总体的动态平衡,在博弈过程中寻求较为理性、合理的司法定价。在
发布时间:2024.09.04 -
依据侵权获利确定损害赔偿数额中的证明责任问题——“访问门户网站方法”专利民行交叉两案
【裁判要旨】 在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中,权利人已尽其所能就侵权损害赔偿积极举证,且基于其所提交的证据可以合理推算出侵权获利,能够支持其所主张的赔偿数额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被诉侵权人主张该数额不应得到支持的,应当提交足以推翻前述侵权获利事实认定的反证,并证明其实际侵权获利情况。 【基本案情】 上诉人深圳维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盟公司)与被上诉人深圳敦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敦骏公司
发布时间:2021.03.29 -
电商平台商标侵权赔偿数额司法推定研究
我国《商标法》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法院若要参考权利人的主张赔偿数额,前提条件有二,其一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其二,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由
发布时间:2019.04.08 -
300万!上海首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案件一审落槌
因认为对方生产、销售的同款健身器材侵犯自身注册商标,一家外国企业来华将国内某运动器材有限公司诉至上海浦东法院,除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外,还诉请赔偿包括律师费、公证费等在内的经济损失300万元。 2019年9月6日下午,上海浦东法院对本案作出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侵权获利逾100万元,且其商标侵权行为符合《商标法》关于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要件,遂判决全额支持原告诉请。 本案是上海首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
发布时间:2019.09.10 -
“和睦家”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和睦家”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一审案号:(2016)闽01民初597号 二审案号:(2017)闽民终569号再审案号:(2018)最高法民再428号 裁判要旨 使用他人有一定知名度的注册商标及字号作为自己的企业字号,且在实际经营中突出使用,攀附恶意明显。 广告宣传支出巨大,占营业比重很高,宣传力度强,范围广,影响大,客观上加剧了消费者混淆误认的可能性,加重了对权利人的损害,是确定赔偿
发布时间:2020.06.09 -
我国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规则的司法适用
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同时也将有关商标和商业秘密侵权的法定赔偿限额设定为五百万元。 可以说,在知识产权领域确立如此高额的惩罚性赔偿数额标准,即便在国际上有此制度的发达国家中也是很少见的。 02 所谓惩罚性赔偿,是指由法院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过实际损失数额的赔偿,其具有补偿受害人所遭受损失、惩罚和遏制不法行为等多重功能,各国通过判例
发布时间:2020.04.30 -
从司法实践看商标民事侵权案件损害赔偿之权利人所受实际损失
商标侵权案件中,损害赔偿方式的计算具有重大意义。2019年4月,最新修改的《商标法》大幅提高了惩罚性赔偿的上限,但保留了2013年《商标法》对损害赔偿额计算方式之规定的基本格局。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分析2013年后的商标侵权案件,来探索有关损害赔偿方式的司法实践情况。 商标侵权案件的损害赔偿整体数据分析 笔者调取了CIELA数据库2014-2017年6003个民事一审案件的数据[1](见表1
发布时间:2020.03.17